6.21.2007

Putnam's "Brain in vats"

這是某一堂課的期末報告,內容大致是解釋Putnam的文章"Brains in vat"的內容,再加上自己的一丁點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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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中腦
電影「駭客任務」中,原來是個上班族的尼歐與來自錫安的一夥人接觸之後才知道原來自己生活的世界只是母體創造出來的幻影︰幾百年前人類與失去控制的機械爆 發戰爭,人類企圖製造彌天濃煙遮蔽作為機器活動能源的太陽光,結果卻被機器們反將了一軍。機器捕獲人類並大量養殖,利用人體產生的生化能源補給自己,而為 了不使人類因為恐懼和沮喪而失去生產力,他們將電子訊號接上人腦神經,使養殖槽裡的人類擁有如同活在真實世界一般的感官經驗,相信自己依然活在真實的世界。

這樣的想法在哲學家眼裡並不新奇,哲學界一直都有層出不窮的古怪點子,比方說一模一樣的兩個地球、泥沼和閃電作成的人等等,而桶中腦就是其中一個。我們可 以想像,有一個古怪且聰明的博士,他平常的休閒就是到街上把路人迷昏帶回實驗室,然後挖出腦子接上管線放進機器桶裡。博士的機器桶是很高級的產品,它不但可以補給人腦活動需要的營養,也可以適當地輸入電流刺激製造感官經驗,使桶子裡的人腦以為自己依然活在真實世界。

這樣的一個想像故事幫了懷疑論者很大的忙,比方說一個關於外在世界的知識的懷疑論者可能就會這樣欺負沒有唸過哲學的老實人︰

「你所經驗到的外在世界存在嗎?」
「當然啊,怎麼可能不存在」
「你能肯定你不是一個接上管線的桶中腦嗎?」
「呃...如果桶中腦所接收到的感官經驗和我現在一模一樣的話,我不能肯定」
「如果你是桶中腦,你所經驗到的外在世界就可能不存在了」
「嗯...」
「根據前面,你沒辦法肯定你是不是一個桶中腦」
「唔...」
「所以,你也沒辦法肯定你所經驗到的外在世界存不存在」
「嗚嗚嗚...」



懷疑論者的論證可以整理成下面這樣︰
1. 「我是一個桶中腦,我的感官經驗都是來自於電線」是可能的。(前提一)
2. 除了依靠感官經驗之外,我沒有其它辦法可以辨認「我是一個桶中腦,我的感官經驗都是來自於電線」是不是真的。(前提二)
3. 如果我是一個桶中腦,而且我的感官經驗都是來自於電線,我接收到的感官經驗會跟現在沒有差別。(根據假設)
4. 如果我是一個桶中腦,而且我的感官經驗都是來自於電線,我所經驗的外在世界就可能不存在。(根據假設)
5. 我的感官經驗沒辦法告訴我「我是一個桶中腦,我的感官經驗都是來自於電線」是不是真的。(根據3)
6. 我不知道「我是一個桶中腦,我的感官經驗都是來自於電線」是不是真的。(根據2和5)
7. 我不知道我所經驗的外在世界存不存在。(根據5、6和知識的封閉原則)

這個論證看起來是一個有效論證,也就是說如果它的前提全部為真,那麼它的結論大概不會有什麼問題。所以對於反對懷疑論的人來說,比較可行的方法似乎是想辦法證明前提一、前提二或是知識的封閉原則不為真。

前提二是一個關於我們賴以認識外在世界的管道有哪些的主張,我認為它滿可信的,因為直覺上似乎所有不認同它的人都必須借助某種怪異的神秘主義來說明自己對於外在世界的認識。
而知識的封閉原則(epistemic closure principle)是認識論裡的一個尚在爭議中的主張,這個主張大致上是在說,我們的知識系統(就是一個人所知道的所有命題的集合)是封閉的,說一個知 識系統是封閉的的意思就是說,這個知識系統裡的知識可以藉由邏輯規則加以擴充(那為什麼還說它是封閉的?我一直都搞不清楚這些古怪專有名詞的命名由來), 如果一個人知道p,而且p邏輯上蘊含q,那麼這個人也會知道q,相對地,如果一個人不知道p,而且p邏輯上蘊含q,那麼這個人也不會知道q。

前提二和知識的封閉原則都不是本文要討論的問題,本文要討論的是Putnam對於前提一的反駁。



自我推翻
我們可以依照句子在真假值上的表現為句子分類。
有一些句子是必然為真的,不管這個世界變得怎麼樣,這些句子都會為真,比方說「p為真或者p不為真」和「如果p為真,則p為真」這樣的句子。
而有一些句子是必然不為真的,不管這個世界變得怎麼樣,這些句子都會為假,比方說「p為真而且p不為真」和「如果p為真,則p為不為真」這樣的句子。
一個自我推翻的(self-refuting)句子通常是必然不為真的。句子p是自我推翻的,若且唯若我們可以以p為真為前提推論出p為假,也就是說,它 是一個它本身的為真蘊含它本身的為假的句子。比方說「所有的句子都是假的」這個句子就是一個自我推翻的句子,因為如果「所有的句子都是假的」為真,那麼就 不是所有的句子都是假的。而「我不存在」也是一個自我推翻的句子,因為不論它是被誰說出來或寫下來,都代表了說話者或是寫字者存在。

Putnam主張前提一正是一個自我推翻的句子,下面我們將慢慢地說明他的思路。



指涉的條件
人們會用一些東西來指涉(refer)或表示(represent) 另外一個東西。比方說當我們在路上看到一個有Y字圖案的板子,我們會說這個Y字圖案畫的是叉路,這個板子是用來表示前面有叉路,而當我們看到黑板上方孫中 山的肖像,我們會說這個肖像畫的是孫中山,這張圖指涉的是孫中山這個人等等。
在這裡我們可以問一個問題︰在什麼樣的條件下一個東西會表示著另外一個東西?
看了叉路和孫中山的例子,或許我們會猜測,一個東西表示另外一個東西的條件就是,前者和後者看起來有所相似。是這樣嗎?當兩個東西互相類似的時候,其中一個一定表示另外一個嗎?我們可以看看下面這個例子︰
case 1
小白鹿決定要畫一張小海報來慶祝自己終於寫完五份期末報告,他在桌上舖平畫紙,調好顏料,決定先出門填飽肚子再回來好好幹這件大事。結果小白鹿後腳關上 門,一隻無辜的獨角仙前腳就栽進了顏料裡。獨角仙心想「幹,好臭,我怎麼這麼可憐」,一面掙扎著爬回桌上,然後因為顏料厚重的氣味而喪失了方向感,在畫紙 上亂爬。小白鹿回到房間之後,發現桌上的獨角仙和被沾了顏料的獨角仙弄髒的畫紙,令牠感到驚訝的是,迷失方向的獨角仙亂爬亂爬而留下的顏料痕跡竟然儼然是 一幅毛澤東的肖像!
現在問題來了。當一個畫家替毛澤東畫了速寫,我們會說那張速寫畫的是毛澤東,那麼,在case 1裡,我們是否會說畫紙上畫的是毛澤東?

不,我們似乎不會想這樣說。一般人大概不會認為獨角仙碰巧在畫紙上弄出的圖案是代表了另外一個東西,就算這個圖案和那個東西極端地相似。

case 1說明了,並不是當兩個東西相似的時候我們就會認為其中一個表示另外一個。這蘊含了兩個東西之間的相似並不是這兩個東西之間有表示關係的充分條件。事實 上,我們可以很輕易地舉出其他例子來說明兩個東西之間的相似也不是這兩個東西之間有表示關係的必要條件,比方說文字。「孫中山」這三個字排在一起時表示的 是孫中山這個人,但是這三個字卻跟這個人看起來一點也不相似。

於是我們知道,兩個東西之間是不是相似跟這兩個東西之間是否存在表示關係沒有什麼牽連。接下來讓我們看看另外兩個例子︰
case 2
小白鹿把case 1中的獨角仙在畫紙上亂爬而成的圖案裱起來掛在牆上。畢竟一隻獨角仙在紙上隨機亂爬就描出酷似毛澤東的圖案這種事可不是天天都會發生的,值得紀念。
過了幾天,正當小白鹿在觀賞影集「六人行」的時候(自從期末報告寫完之後,小白鹿就天天看六人行),小白鹿那隔天要考近代中國史的笨蛋室友 抓了一堆筆記紙衝進門來︰「靠,你知道發動文革的是誰嗎?」每天都被蠢問題荼毒的小白鹿頭也不回,不耐煩地指了指牆上掛著的那張圖。

case3
回到case 1中的情節,不過這一次掉進顏料裡的是一隻非常聰明且具有很高的藝術天份和視覺系統以及樂觀開朗個性的獨角仙。當牠栽進顏料裡時,心裡想的不是任何怨天尤 人的牢騷,而是「哞,算你(指小白鹿)有眼福,我就來畫個毛澤東吧!」。於是牠憑藉著幾天前在小白鹿借回家的書上偷瞄到的毛澤東相片的記憶和強大的構圖能 力,拖著沾了顏料的身體在畫紙上來回爬行,勾勒出栩栩如生能讓死忠國民黨分子忍不住開槍的毛澤東輪廓。
在case 2中,我們會傾向於認為當小白鹿指著牆上的畫時,那幅畫的確是表示著毛澤東,至少我們會說,小白鹿用那幅畫來(向笨蛋室友)表示毛澤東。
而在case 3中,我們會傾向於認為那隻聰明的獨角仙畫出來的毛澤東的確是表示了毛澤東。

為什麼會這樣?case 1和case 2、case 3之間有什麼差別以至於我們會認為case 2、case 3裡的畫有和毛澤東之間有表示關係而case 1裡沒有?

雖然目前的學術進展還沒有辦法把這件事情說得很清楚,不過我們可以大略鉤勒出箇中原因︰因果關係(causal relation)。

當一幅肖像指涉毛澤東的時候,這幅肖像的產生毛澤東之間一定有因果關係。
比方說這幅肖像是來自於某知聰明的獨角仙的手筆,而這隻獨角仙作畫時是根據記憶中的心靈圖像(mental image),獨角先關於毛澤東的心靈圖像是幾天前在書上看到毛澤東的圖片之後記下來的,而書上毛澤東的圖片是從某張毛澤東生前照的相片拷貝的。也就是 說,我們依循著這幅畫誕生的因果路線往回找,可以找到毛澤東。
而如果一幅畫和一個人之間毫無因果關係,比方說,根本不認識毛澤東的獨角仙沾了顏料在桌上亂爬碰巧弄出了跟毛澤東極度相似的圖,就算這幅圖和毛澤東真的超像,我們也不會認為這幅圖畫的是毛澤東。

於是我們知道,如果a和b之間沒有因果關係,他們之間就不會有指涉關係。也就是說,因果關係是指涉關係的必要條件。也就是說,一張圖片並不會本質地必然地(essentially and necessarily)具有指涉功能,它必須滿足具有因果關係之類的條件。



從圖片到文字和心靈圖像
上面討論了圖片具有指涉功能的條件,事實上,Putnam會主張不只是圖片不會本質地必然地具有指涉功能,我們所使用的文字和我們心裡浮現的心靈圖像本身也不會本質地必然地具有指涉功能。

文字不會本質地必然地具有指涉功能這件事情可以相當簡單地說明,比方說我們可以想像獨角仙拖著顏料在畫紙上碰巧弄出的圖案不是毛澤東像,而是歪歪扭扭的「fuck」,在這樣的情況下,除非我們認為這隻獨角仙認識字,否則我們不會認為紙上的「fuck」是在表達一些意義。

當我們想起某個人的時候,他的容貌會以心靈圖像的形式在我們的心裡浮現,基本上這是一件好事情,除了對剛失戀的人來說以外。而通常當我們的心裡浮現某個人的容貌的心靈圖像時,我們會說這個心靈圖像指涉的是這個人。
基本上,我們要先對外在世界的東西有所認識,才會有相對應的心靈圖像。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要怎麼說明一個心靈圖像並不是本質地必然地指涉某個東西?Putnam提供了一個假想的例子︰
case 4
一個遙遠的星球(姑且叫它「K星」吧)上住了跟我們在各方面都一樣的K星,K星本身也和地球非常相似,唯一不一樣的地方是,K星上沒有任何的植物。而因為K星所在方圓幾十萬光年範圍內的任何星球也都沒有樹,所以K星人基本上從來沒見過樹。
有一天,K星裡某一台印表機故障了,在碳粉針亂打之下巧合地印出了一張跟這張圖一模一樣的圖︰


K星人們感到很新奇,他們傳閱這張圖,可是卻沒有人知道那張圖裡的東西是什麼鬼。他們之中有一些人晚上回家之後依然想著那張圖裡的東西,試圖分析它可能的性質和功用。
case 4有一個顯而易見的結果︰因為K星人和地球人有一樣的身體和腦神經結構,所以當K星人想著那張圖的時候,他們的腦子裡浮現的心靈圖像和我們想到那張圖的時 候腦子裡所浮現的心靈圖像是一模一樣的。但是我們會認為我們心裡的心靈圖像指涉樹,而不會認為K星人心裡的心靈圖像指涉樹。

Putnam認為這個思想實驗的結論很簡單︰因為同一個心靈圖像有時候會代表某一個(種)特定的東西,有時候不會,所以顯然有一些額外的條件決定心靈圖像是不是具有指涉能力,所以心靈圖像並不具有本質上必然的指涉能力。



回到桶中腦
現在讓我們來回想一下桶中腦的故事。Putnam的想法很簡單︰當K星人心裡浮現跟我們想到樹時心裡浮現的東西一樣的心靈圖像時,他們的心靈圖像並不指涉 樹,而我們也不會說他們在想的東西是樹。那麼,當一個桶中腦藉由電流刺激產生就像是我們面對一顆紅蘋果時會產生的感官經驗時,他的感官經驗中的那個酷似紅 蘋果的心靈圖像是否指涉紅蘋果?
Putnam認為,我們甚至可以假想一個更極端的故事︰事實上根本不曾有過桶中腦的感官經驗所描述的外在世界,因為那個機器桶和機器桶裡的大腦是由於一次 激烈的行星爆炸而碰巧產生的。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就如同K星上的印表機碰巧印出了酷似大樹的圖一樣,機器桶也是碰巧不斷地輸入會讓桶中腦產生如同面對一顆 紅蘋果般的感官經驗罷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當桶中腦想著「哞,我眼前有一顆紅蘋果」的時候,他的「紅蘋果」並不指涉外在世界的紅蘋果(根本不曾有過那種東西),如果要說那句話有意 義的話,頂多它指涉的是某一段固定的電流刺激。因為當我們沿著「紅蘋果」的因果連結往回追溯,我們找不到外在世界的紅蘋果,頂多我們只能找到來自於在大爆 炸中碰巧形成的機器桶產生的一段固定的電流刺激。
Putnam把那些並不只涉外在世界的東西的桶中腦所說的話稱為「桶中語(vat-English)」,根據Putnam,桶中語無法談論那些桶中腦以為 它可以談論的事情,因為桶中語裡的名詞無法指涉那些桶中腦以為它可以指涉的東西。一個桶中腦用桶中語談論的可能不只是紅蘋果,隨著輸入的電流刺激的多樣, 他還有可能談論其他的東西,比方說六人行、喬治華盛頓、太監。他甚至有可能在經由電流刺激觀賞過駭客任務之後(幸好我們不需要面對「要經由行星爆炸碰巧形 成一個內建駭客任務的機器桶需要多大的運氣」之類的問題)開始使用桶中語思考「我是一個桶中腦嗎?」之類的問題。但是因為桶中語裡的名詞沒有桶中腦所以為 的指涉功能,所以在桶中語裡「我是一個桶中腦」裡的「桶中腦」指涉的其實不是想這件事或者說這句話的桶中腦本身,而是某一段或者某幾段電流刺激。也就是 說,雖然一個桶中腦的確是桶中腦,但是他自己無法用桶中語把這件事情表達出來,他說出來的或是他想到的頂多只能是「我是一個&%*^$#(代表電 流刺激)」,而這句話顯然是錯的,因為他是一個桶中腦,而不是一段電流刺激。

於是Putnam宣稱說,桶中腦論證的第一個前提是自我推翻的︰當它被某個人想到或是被某個人說出來,就會自動變成假的。我們可以把Putnam的論證整理成下面這樣︰
1. 要嘛我是一個桶中腦,要嘛我不是一個桶中腦(根據排中律)
2. 如果我是一個桶中腦,我的「我是桶中腦」的意思是「我是&%*^$#」(根據前面的論述)
3. 如果我是一個桶中腦,我就不會是&%*^$#(根據物理)
4. 如果我是一個桶中腦,我所能表達出來的「我是桶中腦」為假(根據2和3以及為真的定義)
5. 如果我不是一個桶中腦,我的「我是桶中腦」為假(根據為真的定義)
6. 當「我是桶中腦」被表達出來的時候,它為假(根據1、4和5)


我的意見
一個明顯的點是,Putnam的結論來得太快了,因為[並非碰巧產生的桶中腦]是可能的︰的確可能有一些桶中腦,他所使用的桶中語裡的名詞和他的心靈圖像 可以經由因果連結追溯到紅蘋果和駭客任務(然後途中會經過一個惡毒的科學家),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沒有理由說這些桶中腦的桶中語沒辦法用來談論他們以 為他們在談論的東西。所以「我是桶中腦」並不是總是是自我推翻的。不過我並不覺得Putnam這麼聰明的哲學家會犯這種簡單錯誤,或許他有在書中說明他的 論證只適用於碰巧產生的桶中腦,只不過我不小心忽略了。




參考資料
Hilary Putnam, “Brains in vat” in Reason, Truth and Histor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2)

John M. Frame, “Self-Refuting Statements”
http://www.frame-poythress.org/frame...s/2005Self.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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