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2007

過著好生活

到大一哲概課宣傳學生會長選舉投票日,再次聽到了有趣的問題。

「有沒有某一個目的是所有人共有的最終目的?」

在哲學討論上有時候我們區分工具目的(instrumental end)和最終目的(intrinsic end)。粗略地說,它們之間的差別在於,對於任何的工具目的而言,它的存在都是為了滿足另外一個目的;而對於任何最終目的而言,它自己就是它自己存在的理由。比方說,我們會說找到好工作是念大學的目的,而賺錢是找好工作的目的。這個時候不管是念大學還是找好工作都只是工具目的,因為它們的存在是為了替另外一個在因果上更高層次的目的舖路。於是,對於很多目的,我們都可以層層追問︰你怎麼在收包包?我要早點回家。這麼早回家幹嘛?因為要早點唸完書。為什麼要早點唸完書?這樣才有時間打手槍...早回家是工具目的,為了是早點唸完書;早點唸完書是工具目的,為的是打手槍...但是有時候我們問到最後會發現某一個目的本身似乎不是為了其他的目的而存在的,比方說
為什麼要打手槍?
為了享受性愉悅啊。

打手槍是工具目的,為的是享受性愉悅,那麼享受性愉悅勒?為的是什麼?
當我們循著目的與目的之間的因果連結往上追溯到一個定點發現再也找不到這個定點之所以存在的理由,我們就說這個定點本身是一個最終目的。


回到原來的問題。
有沒有某一個目的是所有人共有的最終目的?

賺大錢不會是,因為雖然有一些人愛錢如命,可是也有一些人知足常樂。
上天堂不會是,因為雖然有一些人虔敬忠誠,可是也有一些人是無神論者。
載A片也不會是,因為雖然有一些人像我一樣,可是也有一些人性冷感。

最後,教授提出了一個很tricky的提案︰
過好生活

這個提案似乎沒有人駁得倒,因為好像對於所有我們能找到的最終目的「X」,都可以有一個意思一樣的翻譯︰「過著X(那樣)的生活」,而「過著X的生活」對於那些把X當成最終目的的人來說,就是「過好生活」。守財奴的最終目的之一是「賺大錢」,也就是說「過著賺大錢的生活」是守財奴的最終目的。所以,對於守財奴而言,「賺大錢的生活」就是「好生活」。於是,「過著好生活」是守財奴們的最終目的。同理,「過著好生活」也會是那些基督教徒們和像我一樣的孤單大學男生們的最終目的。

有學弟試圖以某些人自殺的事實來作為反例,但是沒有成功。因為當一個人自殺,這個人通常是因為達不到某種生活而自殺(例如說,學業壓力小一點的生活、沒有欠黑道八千萬的生活、和珍妮佛樂芙休伊在一起的生活...)。所以,當一個人自殺,會存在有一種生活X滿足下列條件︰
1.X是這個人自殺的原因。
2.X對這個人來說是好生活。

於是,即使一個人自殺,我們也可以說這個人的最終目的是過著好生活。





中間下課賣了以森*1之後就離開了,所以沒聽到下半節的討論,不過我想,那個提案其實是有問題的。

第一,有時候人們自殺的原因並不是因為自己沒辦法過某種生活。比方說殉道者或自殺炸彈客。他們自殺的原因甚至不需要是為了「在天堂(或下輩子)過著好生活」,因為我們可以想像有一些殉道者或自殺攻擊者的信仰系統裡根本沒有死後的世界。

第二,即使對於所有自殺的人Y而言Y的自殺都是因為沒辦法實現某種生活X(即,對Y而言的好生活),我們也不會說過著X的生活是Y自殺的目的,因為即使Y自殺了,他也沒辦法過著X的生活。因此,對於所有自殺的人而言,他自殺的目的都不會是為了過好生活。「因為沒辦法過著X的生活而自殺」和「為了過著X的生活而自殺」是兩回事,不能混淆。

事實上,比起一般的自殺者,相信死後會在另一個世界受到獎賞的炸彈客才是最適合被稱為「為了過著X的生活而自殺」的人。而對於那些諸事不順而自殺的人,與其說他們是為了「過好生活」而自殺,不如說他們是為了「停止過生活」或者「不要過生活」而自殺。

然而,立場異常堅定的反對者可能繼續堅持︰「那麼,『停止過生活』或者『不要過生活』對自殺者來說就是『好生活』了啊!」

這就是為什麼我說這樣的主張tricky。






當我們討論人類共通的最終目的,通常我們可能有兩種期望,第一種是我們希望找出來一個,能夠作為每個人共有的行為指引的準則(雖然我一點也不覺得那找得到)。這個作為行為指引的準則,必須告訴我們哪些東西是值得追求的,哪些東西不是值得追求的。我們可以想像全人類處在一個巨大的地下室,周圍牆上滿是門,門上刻著各式各樣的生活內容︰有錢的生活、天倫之樂的生活、整天畫畫的生活、榮耀上帝的生活、拼國科會計畫的生活、松島楓與武藤蘭的生活...面對這麼多門,我們無所適從,不知道該怎麼辦。這時候我們希望有些準則來指引方向。想當然爾,「隨便挑一個進去」或者「所有的門都可以進去」這樣的準則不會是好指引。那什麼會是好的指引?我想一個指引要成為好的指引,至少得滿足兩個條件︰
1.這個指引指示了最佳路徑(或者比較好的那些路徑),這代表著,這個指引了解我們需要什麼,也了解哪些行為選項最能滿足我們的需要。
2.在受到指引之後,我們選擇的理由會有所改變。如果對於指引的接收無法改變一個人的選擇和做這樣的選擇的理由,表示這個指引只傳達了一些這個人本來就知道的事情,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這個指引一點用也沒有。


另一個當我們討論人類共通的最終目的時可能的期望是,找出那一個事實上大家都在追求的東西。有一些人認為這樣的東西不存在,我想,即使這樣的東西存在,也無法作為行為指引的準則,因為「事實上大家都在追求X」是一個實然命題,它的工作是敘述事態,不是告訴人們什麼是好什麼是壞。但是作為學術上的知識追求進程,這個問題並不會比上一個問題來得不重要。

「所有人所共有的最終目的是過好生活」會是一個好的行為指引嗎?
當然不是,因為它沒有告訴我們哪些門值得進去,也沒有告訴我們哪些門最好不要進去—它可能帶來的唯一建議就是︰進去自己喜歡的門。這既沒有為我們帶來任何有關好選項的資訊,也沒有對於我們的選擇和理由做出任何影響。也就是說,對於任何人來說,「所有人所共有的最終目的是過好生活」只是一句廢話。

「所有人所共有的最終目的是過好生活」會是一個能為我們帶來知識的,關於事實的描述嗎?
當然不是,因為它沒有在實際上對任何人的最終目的做出描述,它唯一的主張就是︰「一個人的最終目的就是過自己想要的那個生活(也就是好生活)」而這樣的主張並沒有對「所有人共通的最終目的是什麼?」給出任何具資訊性的答案或提示。

所以,「所有人所共有的最終目的是過好生活」只是一個形式上看起來有回答到問題的,幾乎是必然真理*2的句子,而事實上它不提供任何資訊,也無法被反駁。









*1︰「大家要來投票哦。憑票根以後修系上的課以森學長都會罩你!」
*2︰只要給定某些事實,比方說人的行為選擇系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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