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了睽違一個月的《靈異孤兒院》,一個月前想看它是衝著《羊男的迷宮》原製作群的面子,不過整體而言觀後感是失望的。
《靈異孤兒院》劇情脈絡大概是︰羅拉帶著小男孩西蒙住進自己兒時待過的孤兒院舊樓後,孩子便經常談論起別人看不見的玩伴。在小孩離奇失蹤後,怪異事件不斷發生,隨著羅拉尋子的足跡,早期孤兒院的秘辛慢慢被揭開。
整體上我覺得《靈異孤兒院》的步調太慢,花了很長的時間只為了交代簡單的幾件事和鋪一個跟劇情沒有太大關係的梗,令人不滿。配樂上沒有《羊男的迷宮》般的優秀表現,結局也讓我冷感(我可是連看《詭絲》都會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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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2008
4.20.2008
[+/-] : 我有穿塑膠拖鞋進圖書館的權利
前幾天到圖書館拿預約書的時候,被入口處工讀生叫住,提醒我說以後不要穿塑膠拖鞋進圖書館。
我一直覺得儀容規定,如果不是基於安全考量的話,是侵犯權利的。思路很簡單︰為什麼一旦一個人堅持穿拖鞋進圖書館,他就沒有權利進圖書館?圖書館的經費來源是稅金和學費,它應該對自己的贊助人提供最大限度的服務,尤其不能僅僅因為主事者不喜歡別人穿塑膠拖鞋就禁止穿塑膠拖鞋的人進入圖書館。
有人說這是在訓練學生養成維持良好儀容的習慣,將來進入職場才不會因此吃虧。我覺得這個想法實在是太看不起人了,一個大學畢業的人究竟要蠢到什麼程度才會堅持在面試或上班的時候穿塑膠拖鞋?
我一直覺得儀容規定,如果不是基於安全考量的話,是侵犯權利的。思路很簡單︰為什麼一旦一個人堅持穿拖鞋進圖書館,他就沒有權利進圖書館?圖書館的經費來源是稅金和學費,它應該對自己的贊助人提供最大限度的服務,尤其不能僅僅因為主事者不喜歡別人穿塑膠拖鞋就禁止穿塑膠拖鞋的人進入圖書館。
有人說這是在訓練學生養成維持良好儀容的習慣,將來進入職場才不會因此吃虧。我覺得這個想法實在是太看不起人了,一個大學畢業的人究竟要蠢到什麼程度才會堅持在面試或上班的時候穿塑膠拖鞋?
4.17.2008
4.16.2008
[+/-] : 詭絲和害怕機制
我前幾天看了詭絲,然後害怕得睡不著覺。
詭絲是一部讓我很喜歡的電影,我只看了前五分鐘,就決定不管發生什麼事都要把它看完。我希望可以聊聊我喜歡詭絲的哪些地方,不過那是題外話,下次談。
我今天想提一下我一直以來對於鬼片和鬼故事、鬼漫畫的一個想法。我覺得這些故事裡的某些非人怪物之所以讓人覺得可怕,有一個重要的因素是這些東西的行為機制(決定牠在什麼情況之下會做什麼事的機制)都不像有智力的人,比較像被灌了固定程式的野獸。牠們共有的特徵是,就算牠們好像有一點思考能力,甚至可能聽得懂簡單的人話,牠們的行為原則依然很簡單且不可理喻,也無法動之以理。牠們會一直重複同樣的行為,說同樣的幾句話,而且這樣的習性很難藉由溝通來影響或改變。阿菊就只會數盤子,「一枚...兩枚...啊...少了一枚...」,恐怖子就只會要你去找口琴,電影如咒怨、七夜怪談裡的鬼魂個性更不像人,反而像是具有固定行為模式的獸類,可是牠們都很可怕,而且這樣的可怕似乎不需要奠基在驚悚的外表和危險性上︰如果牠們更聰明,會溝通,對人們就更危險,但是不會因此讓人更害怕,而我小時候看插圖畫得很有喜感的鬼故事一樣嚇得要死。
為什麼當一個可怕的東西缺乏思考能力又具有固定的行為機制的時候我們會因此而更害怕它?
不知道有沒有科學家企圖解釋這個問題,我比較有興趣的是基於gene或meme做出的解釋。
詭絲是一部讓我很喜歡的電影,我只看了前五分鐘,就決定不管發生什麼事都要把它看完。我希望可以聊聊我喜歡詭絲的哪些地方,不過那是題外話,下次談。
我今天想提一下我一直以來對於鬼片和鬼故事、鬼漫畫的一個想法。我覺得這些故事裡的某些非人怪物之所以讓人覺得可怕,有一個重要的因素是這些東西的行為機制(決定牠在什麼情況之下會做什麼事的機制)都不像有智力的人,比較像被灌了固定程式的野獸。牠們共有的特徵是,就算牠們好像有一點思考能力,甚至可能聽得懂簡單的人話,牠們的行為原則依然很簡單且不可理喻,也無法動之以理。牠們會一直重複同樣的行為,說同樣的幾句話,而且這樣的習性很難藉由溝通來影響或改變。阿菊就只會數盤子,「一枚...兩枚...啊...少了一枚...」,恐怖子就只會要你去找口琴,電影如咒怨、七夜怪談裡的鬼魂個性更不像人,反而像是具有固定行為模式的獸類,可是牠們都很可怕,而且這樣的可怕似乎不需要奠基在驚悚的外表和危險性上︰如果牠們更聰明,會溝通,對人們就更危險,但是不會因此讓人更害怕,而我小時候看插圖畫得很有喜感的鬼故事一樣嚇得要死。
為什麼當一個可怕的東西缺乏思考能力又具有固定的行為機制的時候我們會因此而更害怕它?
不知道有沒有科學家企圖解釋這個問題,我比較有興趣的是基於gene或meme做出的解釋。
4.12.2008
[+/-] : 法文在條約撰寫上的優勢?
我最近聽到一件新奇的事︰有人宣稱說,法文在意義上的精確性,是語言中數一數二的,所以世界上大多數的重要條約以及合約,因為不能容許有任何的模糊空間及解釋空間,都選擇使用法文來簽訂。
我對於法文和國際條約都一點也不懂,沒有辦法知道這是不是真的,不過我覺得這個消息很奇怪︰
1只是一個懷疑,不過我認為2是滿有力的反駁。但我依然好奇1.法文是不是真的特別精確?以及2.如果是的話,這樣的精確在法律上是不是真的有幫助?
如果法文真的比較精確,而這樣的精確在法律上有很大的幫助,法國法院的審判爭端應該會比其他國家少,我想這是可以查到的。
我對於法文和國際條約都一點也不懂,沒有辦法知道這是不是真的,不過我覺得這個消息很奇怪︰
- 我覺得中文和英文已經是很精確且表達力強的語言了,我相信大多數明確的命題我們用中文或英文都可以找到辦法表達出來。法律有什麼特殊的需求,非得用比中文和英文更精確的語言來表達不可?
- 對於任何一條以法文寫成的國際條約X,我們都可以這樣問︰X能夠被翻譯成在法律上意義完全相同的中文或英文(或任何一個除了法國之外的國家的語言)嗎?如果可以的話,表示法文能達成的精確度其它語言也辦得到,不需要特別用法文寫國際條約。如果不行的話,表示除了會法文的人,沒有人能完全掌握X的意思。除了法國之外,有哪一個國家會接受這種需要學法文才能看懂的國際條約?
1只是一個懷疑,不過我認為2是滿有力的反駁。但我依然好奇1.法文是不是真的特別精確?以及2.如果是的話,這樣的精確在法律上是不是真的有幫助?
如果法文真的比較精確,而這樣的精確在法律上有很大的幫助,法國法院的審判爭端應該會比其他國家少,我想這是可以查到的。
3.13.2008
[+/-] : 夢
朋友聊起最近做的夢,談到自己在夢裡選擇了和帥氣性感的男人墜入愛河,醒來之後感到很震驚。她一直相信,在自己選擇對象的判準裡,忠誠、能力和體貼勝過外表。
夢和現實有兩個類似的地方,就是我們不能完全掌握自己所在的情境狀況,不過自由意志仍在,我們可以控制自己的選擇和行動。
有一些人相信說,人的潛意識會在夢裡展現。這個主張起碼有兩種蘊含。第一種蘊含是,在夢裡出現的情境或物件是潛意識隱喻的呈現,例如夢到雨傘代表自己對於陽具的羨慕之類的。第二種蘊含是,在夢裡所作的決定是來自於潛意識。我不知道夢裡會出現什麼東西跟潛意識有沒有關係(事實上,我不知道潛意識是什麼,聽起來像是另一個平常不被察覺的價值觀之類的東西),不過我不認為當我們在夢裡做出令自己吃驚的選擇時,是因為我們在夢裡所使用的價值觀跟平常不一樣。
我曾經對於自己在夢裡的行為作過觀察(這裡的觀察,當然只是睡醒之後回憶一下想想自己剛剛在幹嘛而已,沒什麼深度)。我發現自己在夢裡的表現和清醒時有一些不同的地方。我在夢裡比較直覺,不會考慮太多因素、比較笨,沒辦法處理太複雜的問題、比較情緒化,不大有能力抑制興奮、恐懼、憤怒等衝動。夢裡的行為選擇有這樣的特徵是可以想見的,因為大腦在休息,沒有什麼力氣觀察環境、評估結果、控制情緒。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在具備特定條件的情境之下,自然容易做出一些平常雖然想做但是被理智壓下來的事情。於是對於理智和壓力很敏感的人便主張那是潛意識。然而,我覺得那僅表現了一個人變得粗心、愚笨、情緒化的時候會做的事情而已。
女王陛下是我見過最具做夢天賦的人,有一天她起床之後說「我剛剛做了一個冒險系的夢欸,可是忘記劇情了」,然後一邊回想還記得的部份一邊畫出自己夢中出現的飛行座騎,描述牠方向感不好、不喜歡用腳走路、喜歡吃田鼠和豬里肌、喜歡玩套圈圈、一臉常常在發呆的樣子、小時候的模樣之類的細節。
偷拐搶騙的原聲帶是我在和女王陛下交往的時候常聽的專輯,自此之後只要一聽那音樂就會想到她。那是很好的音樂,女王陛下也是很好的人。因為聽到好的音樂而想起好的人,卻感到悲傷,這讓我覺得遺憾。
原聲帶之一,Golden Brown
夢和現實有兩個類似的地方,就是我們不能完全掌握自己所在的情境狀況,不過自由意志仍在,我們可以控制自己的選擇和行動。
有一些人相信說,人的潛意識會在夢裡展現。這個主張起碼有兩種蘊含。第一種蘊含是,在夢裡出現的情境或物件是潛意識隱喻的呈現,例如夢到雨傘代表自己對於陽具的羨慕之類的。第二種蘊含是,在夢裡所作的決定是來自於潛意識。我不知道夢裡會出現什麼東西跟潛意識有沒有關係(事實上,我不知道潛意識是什麼,聽起來像是另一個平常不被察覺的價值觀之類的東西),不過我不認為當我們在夢裡做出令自己吃驚的選擇時,是因為我們在夢裡所使用的價值觀跟平常不一樣。
我曾經對於自己在夢裡的行為作過觀察(這裡的觀察,當然只是睡醒之後回憶一下想想自己剛剛在幹嘛而已,沒什麼深度)。我發現自己在夢裡的表現和清醒時有一些不同的地方。我在夢裡比較直覺,不會考慮太多因素、比較笨,沒辦法處理太複雜的問題、比較情緒化,不大有能力抑制興奮、恐懼、憤怒等衝動。夢裡的行為選擇有這樣的特徵是可以想見的,因為大腦在休息,沒有什麼力氣觀察環境、評估結果、控制情緒。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在具備特定條件的情境之下,自然容易做出一些平常雖然想做但是被理智壓下來的事情。於是對於理智和壓力很敏感的人便主張那是潛意識。然而,我覺得那僅表現了一個人變得粗心、愚笨、情緒化的時候會做的事情而已。
女王陛下是我見過最具做夢天賦的人,有一天她起床之後說「我剛剛做了一個冒險系的夢欸,可是忘記劇情了」,然後一邊回想還記得的部份一邊畫出自己夢中出現的飛行座騎,描述牠方向感不好、不喜歡用腳走路、喜歡吃田鼠和豬里肌、喜歡玩套圈圈、一臉常常在發呆的樣子、小時候的模樣之類的細節。
偷拐搶騙的原聲帶是我在和女王陛下交往的時候常聽的專輯,自此之後只要一聽那音樂就會想到她。那是很好的音樂,女王陛下也是很好的人。因為聽到好的音樂而想起好的人,卻感到悲傷,這讓我覺得遺憾。
原聲帶之一,Golden Brown
3.12.2008
[+/-] : 不瑞得村的故事.外傳
我一直不喜歡基於隱喻和類比的溝通,尤其是整段話都是隱喻和類比完全不佐以直敘的那種,尤其是類比明明不倫還理直氣壯的那種。我相信隱喻和類比不會比平鋪直述更具有說明力,而且容易使得彼此自己以為有默契聊得很開其實是雞同鴨講。我覺得拈花微笑等著對方頓悟,如果不是源自於愚蠢的溝通習慣,就是基於沒誠意的溝通態度。
不過,我昨天就做了這件我自己不喜歡的事——不瑞得村的故事獨立來看就是一個影射萬人考大學行動而不伴隨任何白話說明的類比。
打類比是當一個人在主張自己認同的價值觀的時候常用的方法。當我想要說服某人在A這個情形下她不該作某件事B,我可以打一個類比X,使得對方同意1.在X的情況下自己有理由不作Y這件事,而且2.類似的理由也會使得自己在A之下不該做B。然而,一個類比要是有效的,至少它得提供在現實情境下合用的行為理由。要提供在現實情境下合用的行為理由,一個類比裡設定的情境必須在那些重要的面向上和現實相似。這一點不瑞得村的故事顯然沒有做到,例如說,要判斷由民眾發起的反制大學活動是不是合理,稅收是不是大學的資金來源之一就是一件必須考慮的事。如果大學自給自足,便應當受到自由市場保護,而如果大學用了納稅人的錢,就得向民眾負責。而這個重要的元素在故事裡沒有交代,所以不瑞得村的故事,作為一個用來協助判斷萬人考大學行動的正當性的類比情境,不是適當的。雖然我當初只是覺得有趣就寫了,並沒有類比的意圖,但是脈絡顯然有誤導之嫌。
不瑞得村的故事用來開開玩笑足矣,要說明萬人考大學這件事哪裡不對勁,白話和理據依然是唯一王道,如同我在該文裡提到的,要知道萬人考大學是不是一件既蠢又霸道的事情,酥餅和駱明慶提供的理由會比簡化的故事好得多。
不過,我昨天就做了這件我自己不喜歡的事——不瑞得村的故事獨立來看就是一個影射萬人考大學行動而不伴隨任何白話說明的類比。
打類比是當一個人在主張自己認同的價值觀的時候常用的方法。當我想要說服某人在A這個情形下她不該作某件事B,我可以打一個類比X,使得對方同意1.在X的情況下自己有理由不作Y這件事,而且2.類似的理由也會使得自己在A之下不該做B。然而,一個類比要是有效的,至少它得提供在現實情境下合用的行為理由。要提供在現實情境下合用的行為理由,一個類比裡設定的情境必須在那些重要的面向上和現實相似。這一點不瑞得村的故事顯然沒有做到,例如說,要判斷由民眾發起的反制大學活動是不是合理,稅收是不是大學的資金來源之一就是一件必須考慮的事。如果大學自給自足,便應當受到自由市場保護,而如果大學用了納稅人的錢,就得向民眾負責。而這個重要的元素在故事裡沒有交代,所以不瑞得村的故事,作為一個用來協助判斷萬人考大學行動的正當性的類比情境,不是適當的。雖然我當初只是覺得有趣就寫了,並沒有類比的意圖,但是脈絡顯然有誤導之嫌。
不瑞得村的故事用來開開玩笑足矣,要說明萬人考大學這件事哪裡不對勁,白話和理據依然是唯一王道,如同我在該文裡提到的,要知道萬人考大學是不是一件既蠢又霸道的事情,酥餅和駱明慶提供的理由會比簡化的故事好得多。
1.26.2008
[+/-] : 我喜歡的設定 1—Fidelius Charm
有時候我會看到一些情節、背景、物件、角色上有趣的設定。
這個系列就是用來蒐集這些東西。
Fidelius Charm出現在《哈利波特︰阿茲卡班的逃犯》第205頁,它是一種魔法,可以將秘密藏在特定的守密人,也就是Secret Keeper,的心裡。除非守密人自願透漏,否則沒有人可以藉由任何方法得知秘密—就算顯示秘密內容的事實就在眼前︰
這個咒語的設計之所以引起我的興趣,是因為它是故意混淆兩個類似但是不一樣的概念(或者一個概念在不同脈絡下的兩種用法)而做出來的︰1.當我們約定保守秘密,我們把秘密隱藏在心裡不洩漏;2.當我們要隱藏一件事不讓別人知道,除了自己不主動說出來之外,還得盡量湮滅證據不讓別人經由其他管道發現。這兩種隱藏的方式有所不同,當一個人只做到不主動洩漏秘密,他做到的是第一種隱藏,在這樣的情況下,他無法避免別人藉由其它方法得知秘密。Fidelius Charm就是這兩種「隱藏」的刻意混淆︰第一種「隱藏」的作法加上第二種「隱藏」的效果(而且是非常極端的效果)。
在故事裡使用概念混淆來設定咒語(或是其他東西)能達成一些特殊的效果,使得我們在讀到咒語時有一種理所當然卻又有點弔詭的感覺。(我想這樣的效果應該是來自於因為讀者一時間沒有辦法很清楚地意識到作者玩的概念遊戲,只覺得看似沒有問題的行為(把秘密藏在心裡)卻可以造成違反直覺的後果(別人事實上怎麼找也找不到),真是太神了。)我覺得這是滿上乘的手法。
Fidelius Charm受到眾所矚目可不是我隨便說說而已。哈利波特公式網站上票選最希望J.K.羅琳回答的問題就是「如果守密人死了會怎樣?」羅琳回答說,如果守密人掛了,秘密會跟著守密人一起死去,原來就知道秘密的人會繼續持有秘密,而原來不知道秘密的人再也沒機會知道了。
我自己比較想問的問題會是,the subjects of the secret(在書中的例子,就是莉莉和詹姆)能不能自己做守密人?
另外一個我有興趣的問題是,假設Fidelius Charm是真的,它的function被明確定義出來之後會是什麼樣子。不過這個問題我打算先放著。
這個系列就是用來蒐集這些東西。
Fidelius Charm出現在《哈利波特︰阿茲卡班的逃犯》第205頁,它是一種魔法,可以將秘密藏在特定的守密人,也就是Secret Keeper,的心裡。除非守密人自願透漏,否則沒有人可以藉由任何方法得知秘密—就算顯示秘密內容的事實就在眼前︰
「an immensely complex spell... involving the magical concealment of a secret inside a single, living soul. The information is hidden inside the chosen person, or Secret-Keeper, and is henceforth impossible to find -- unless, of course, the Secret-Keeper chooses to divulge it」
這個咒語的設計之所以引起我的興趣,是因為它是故意混淆兩個類似但是不一樣的概念(或者一個概念在不同脈絡下的兩種用法)而做出來的︰1.當我們約定保守秘密,我們把秘密隱藏在心裡不洩漏;2.當我們要隱藏一件事不讓別人知道,除了自己不主動說出來之外,還得盡量湮滅證據不讓別人經由其他管道發現。這兩種隱藏的方式有所不同,當一個人只做到不主動洩漏秘密,他做到的是第一種隱藏,在這樣的情況下,他無法避免別人藉由其它方法得知秘密。Fidelius Charm就是這兩種「隱藏」的刻意混淆︰第一種「隱藏」的作法加上第二種「隱藏」的效果(而且是非常極端的效果)。
在故事裡使用概念混淆來設定咒語(或是其他東西)能達成一些特殊的效果,使得我們在讀到咒語時有一種理所當然卻又有點弔詭的感覺。(我想這樣的效果應該是來自於因為讀者一時間沒有辦法很清楚地意識到作者玩的概念遊戲,只覺得看似沒有問題的行為(把秘密藏在心裡)卻可以造成違反直覺的後果(別人事實上怎麼找也找不到),真是太神了。)我覺得這是滿上乘的手法。
Fidelius Charm受到眾所矚目可不是我隨便說說而已。哈利波特公式網站上票選最希望J.K.羅琳回答的問題就是「如果守密人死了會怎樣?」羅琳回答說,如果守密人掛了,秘密會跟著守密人一起死去,原來就知道秘密的人會繼續持有秘密,而原來不知道秘密的人再也沒機會知道了。
我自己比較想問的問題會是,the subjects of the secret(在書中的例子,就是莉莉和詹姆)能不能自己做守密人?
另外一個我有興趣的問題是,假設Fidelius Charm是真的,它的function被明確定義出來之後會是什麼樣子。不過這個問題我打算先放著。
12.27.2007
[+/-] : 演化論的餘孽
如果失戀是一種失敗的話,實在是一種很特別的失敗。
從物競天擇看,把成功和失敗所具備的心靈意義*1化約成對於有助於讓自己變成適者的行為和具有相反效果的行為的獎勵和懲罰,make sense。成功的時候,我們覺得開心、喜悅、渴望再度做出類似的事情、享受類似的成果。失敗的時候,我們感到失落、難過、打死都不想再來第二次、有些人會選擇自我了斷來避免繼續處於這樣的經驗之中。
然而成功和失敗帶來的感覺並不單單只是和成功的行為與失敗的行為做出零或一的對應關係而已。大體上,隨著成功的行為為個體成為適者所帶來的幫助大小以及失敗的行為為個體成為適者所帶來的阻礙大小,相對應的會是不同程度的成功感和失敗感。例如相對於對於成為適者非常有幫助甚至是決定性的那些行為,那些僅僅有著小助益的行為也就僅僅會帶來比較小的喜悅;相對於對於個體成為適者有毀滅性的阻礙的那些行為,只會帶來一些小麻煩的行為所伴隨的失敗感也比較微弱。這樣的模式有兩個好處,一個是協助個體在兩個同屬成功或同屬失敗的行為之間做選擇;另一個是避免個體因為小小挫折就傷心地到無法自拔然後自殺。
這樣的模式的結果就是,我們在生活中常常會遇到小欣喜和小挫折,但是超開心和難過到想死的機會不怎麼多。
在這樣的picture之下,失戀是異類。
失戀一點也不得來不易,我們不需要辛苦耕耘幾十年然後把存款拿去買股票才能換來失戀。失戀,只需要幾星期甚至幾天的動情就夠了。失戀很容易,後勁卻異常地強。一旦被自己喜歡的人拒絕,發現世界的這一邊只有自己一個人,連自焚的勇氣都會忽然冒出來。
我們有很好的理由相信說,天擇不會青睞那些動不動就發生而且後勁強到有害生命的失敗機制。因為不管這些機制是由基因還是瀰(meme)承載,都不容易散佈開來(在那之前求生機器就先自爆了)。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要如何說明失戀這種隨手可得的自爆按鈕的存在?
很簡單,因為效益大於損失。人們為了避免失戀所作的努力所造就的生殖成就總和,大於因為失戀自殺所喪失的生殖機會總和。
so far so good,但是,
為什麼我還是交不到女朋友然後小文還是交不到男朋友呢?
*1︰這裡的心靈意義指的是當人認知到自己的成功和失敗時所產生的心靈狀態。我不做形上學的假定,所以這種心靈狀態可能是一種感質經驗或者causal function, or what ever. 下文中為了方便,我使用平民心理學容易理解的方式,把它當作是一種感質經驗來說明它的功用或影響。
從物競天擇看,把成功和失敗所具備的心靈意義*1化約成對於有助於讓自己變成適者的行為和具有相反效果的行為的獎勵和懲罰,make sense。成功的時候,我們覺得開心、喜悅、渴望再度做出類似的事情、享受類似的成果。失敗的時候,我們感到失落、難過、打死都不想再來第二次、有些人會選擇自我了斷來避免繼續處於這樣的經驗之中。
然而成功和失敗帶來的感覺並不單單只是和成功的行為與失敗的行為做出零或一的對應關係而已。大體上,隨著成功的行為為個體成為適者所帶來的幫助大小以及失敗的行為為個體成為適者所帶來的阻礙大小,相對應的會是不同程度的成功感和失敗感。例如相對於對於成為適者非常有幫助甚至是決定性的那些行為,那些僅僅有著小助益的行為也就僅僅會帶來比較小的喜悅;相對於對於個體成為適者有毀滅性的阻礙的那些行為,只會帶來一些小麻煩的行為所伴隨的失敗感也比較微弱。這樣的模式有兩個好處,一個是協助個體在兩個同屬成功或同屬失敗的行為之間做選擇;另一個是避免個體因為小小挫折就傷心地到無法自拔然後自殺。
這樣的模式的結果就是,我們在生活中常常會遇到小欣喜和小挫折,但是超開心和難過到想死的機會不怎麼多。
在這樣的picture之下,失戀是異類。
失戀一點也不得來不易,我們不需要辛苦耕耘幾十年然後把存款拿去買股票才能換來失戀。失戀,只需要幾星期甚至幾天的動情就夠了。失戀很容易,後勁卻異常地強。一旦被自己喜歡的人拒絕,發現世界的這一邊只有自己一個人,連自焚的勇氣都會忽然冒出來。
我們有很好的理由相信說,天擇不會青睞那些動不動就發生而且後勁強到有害生命的失敗機制。因為不管這些機制是由基因還是瀰(meme)承載,都不容易散佈開來(在那之前求生機器就先自爆了)。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要如何說明失戀這種隨手可得的自爆按鈕的存在?
很簡單,因為效益大於損失。人們為了避免失戀所作的努力所造就的生殖成就總和,大於因為失戀自殺所喪失的生殖機會總和。
so far so good,但是,
為什麼我還是交不到女朋友然後小文還是交不到男朋友呢?
*1︰這裡的心靈意義指的是當人認知到自己的成功和失敗時所產生的心靈狀態。我不做形上學的假定,所以這種心靈狀態可能是一種感質經驗或者causal function, or what ever. 下文中為了方便,我使用平民心理學容易理解的方式,把它當作是一種感質經驗來說明它的功用或影響。
12.05.2007
[+/-] : 試題反應理論
昨天的普通心理學參訪活動裡介紹了一個有趣的地方,心理系進行試題反應理論(item response theory, IRT)研究的實驗室。IRT是80年代後才漸漸具備雛型的測驗理論,目前台灣市面上能見到的依據IRT設計的測驗大概有GRE、托福等等。
IRT是當代測驗理論(modern test theory)的基礎,有別於以真實分數模式(true score model)為基礎的古典測驗理論(classical test theory)。
真實分數模式是一個表達一個古典測試結果的意義的模式︰
古典測試的基礎很簡單,但是有一些缺點︰
這些缺點在當代測驗理論中都可望被解決。以托福為例子,托福考試事先備有題庫,並且依據受試者的答題情況決定下一題的難度。也就是說,雖然大題庫是相同的,但是每位受試者的試題不一定相同。在這樣情況下,我們可以提供每位受試者最逼近其能力極限的試題,提高測驗效率,並且以廣大受試者的答對率和一些其它的資訊,例如受試者的最後分數為基礎,來計算單一試題的客觀難度、鑑別度和信度,並且依此調整單一試題的配分,做出能夠逼近受試者真實能力的結果分數。因為試題獨立,所以不論是根據難度還是出題方向來描繪反應組型都不困難,在英文測驗中,for instance,我們甚至可以將字彙試題分類,統計某一受試者擅長的字彙領域(例如「商業」、「醫學」)。
我參觀的實驗室處理的主要是某些受試者在托福這樣的測驗中因為試題外洩而不當得利的問題。像托福這種從大題庫裡抽題的測驗,最容易的作弊方式就是用各種方法尋找最近參加過測驗的人憑記憶寫下來的考古題,雖然托福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更換題庫,依然無法杜絕這種作弊。實驗室裡學長姐的工作就是想辦法避免讓這樣的人得到高分,他們用電腦程式跑數學模型來測試各種應對方案。相關的方法有很多,比方說使用平行題庫(我想大概就是增加待用試題數量的意思,讓作答狀況相同的兩個受試者依然有可能做到不一樣的下一題)、規定同一單一試題重複使用次數的上限等等。其中我聽到最酷的方法是根據受試者的作答時間的pattern來判斷該生是否唸過考古題。這個法子當然不會像「你做每一題的時間都低於5秒,I got you!!」這樣簡單,我想它的判斷應該也同時依靠其它的作答特徵,例如做不同難度或長度的試題的時間差(如果不管題目難不難這個人都用同樣的時間解決,他就很有可能唸過考古題)、答對試題的pattern(如果這個人把一系列難題三秒解決,卻栽在兩題簡單題上,他就很有可能唸過考古題)等等。(我剛剛又想到了,我們甚至可以設計一些專門用來測試受試者有沒有作弊的試題,讓程式在發現有作弊嫌疑的受試者時丟給他,這些測試試題可以是該受試者之前「輕鬆答對」的題目的counterpart,即對於同一個概念以不一樣的出題方式進行測驗的題目,如此一來,如果答對前面題目的受試者卻栽在它的counterpart上,他就很有可能是因為唸過考古題所以答對的。)IRT真的是滿有趣的東西,讓我再度後悔沒有好好念數學。
*1︰缺點事實上不只這些,余民寧的文章裡有比較完整的介紹
Referecnes
試題反應理論的介紹/余民寧
IRT in wiki
true score theory
IRT是當代測驗理論(modern test theory)的基礎,有別於以真實分數模式(true score model)為基礎的古典測驗理論(classical test theory)。
真實分數模式是一個表達一個古典測試結果的意義的模式︰
X = T + e其中X代表受試者得到的分數(observed score),T代表受試者實際上的能力(true ability),e代表分數與能力之間的可能誤差值(random error)。以此為基礎建立的古典測試提供相同的題目給所有受試者,每個題目分配有固定的分數。台灣教育體系中大部份的考試都屬於古典測試。
古典測試的基礎很簡單,但是有一些缺點︰
因為使用固定的一組題目,一個古典測試的難度、鑑別度、信度是樣本依賴的。我們沒有辦法利用不同測試者的測試結果做出有意義且可反應試題的客觀難度、鑑別度、信度的比較。
古典測試理論無視受試者的個別差異。古典測驗對於每個題目assign固定的分數,經由這樣的操作得出的不同受試者之間的分數比能否準確地反應其能力比,是值得懷疑的。
古典測驗理論無視受試者的反應組型(item response pattern)。古典測驗理論假設在同一場測驗中得到相同分數的受試者會具有相同的能力,然而得到相同分數並不代表受試者做對和做錯的題目完全相同(即,不代表其具有一樣的反應組型),這樣的給分方式不夠informative。
古典測驗沒效率。測驗是為了測量受試者的能力值,因此,使用越接近受試者能力極限的題目來進行的測驗會越有效率,越容易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最準確的結果。反之,讓受試者面對太簡單或者太難的題目都只是在浪費時間。使用同一組題目進行測驗的古典測驗無法針對受試者的能力來選擇個別試題,因此效率不佳。*1
這些缺點在當代測驗理論中都可望被解決。以托福為例子,托福考試事先備有題庫,並且依據受試者的答題情況決定下一題的難度。也就是說,雖然大題庫是相同的,但是每位受試者的試題不一定相同。在這樣情況下,我們可以提供每位受試者最逼近其能力極限的試題,提高測驗效率,並且以廣大受試者的答對率和一些其它的資訊,例如受試者的最後分數為基礎,來計算單一試題的客觀難度、鑑別度和信度,並且依此調整單一試題的配分,做出能夠逼近受試者真實能力的結果分數。因為試題獨立,所以不論是根據難度還是出題方向來描繪反應組型都不困難,在英文測驗中,for instance,我們甚至可以將字彙試題分類,統計某一受試者擅長的字彙領域(例如「商業」、「醫學」)。
我參觀的實驗室處理的主要是某些受試者在托福這樣的測驗中因為試題外洩而不當得利的問題。像托福這種從大題庫裡抽題的測驗,最容易的作弊方式就是用各種方法尋找最近參加過測驗的人憑記憶寫下來的考古題,雖然托福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更換題庫,依然無法杜絕這種作弊。實驗室裡學長姐的工作就是想辦法避免讓這樣的人得到高分,他們用電腦程式跑數學模型來測試各種應對方案。相關的方法有很多,比方說使用平行題庫(我想大概就是增加待用試題數量的意思,讓作答狀況相同的兩個受試者依然有可能做到不一樣的下一題)、規定同一單一試題重複使用次數的上限等等。其中我聽到最酷的方法是根據受試者的作答時間的pattern來判斷該生是否唸過考古題。這個法子當然不會像「你做每一題的時間都低於5秒,I got you!!」這樣簡單,我想它的判斷應該也同時依靠其它的作答特徵,例如做不同難度或長度的試題的時間差(如果不管題目難不難這個人都用同樣的時間解決,他就很有可能唸過考古題)、答對試題的pattern(如果這個人把一系列難題三秒解決,卻栽在兩題簡單題上,他就很有可能唸過考古題)等等。(我剛剛又想到了,我們甚至可以設計一些專門用來測試受試者有沒有作弊的試題,讓程式在發現有作弊嫌疑的受試者時丟給他,這些測試試題可以是該受試者之前「輕鬆答對」的題目的counterpart,即對於同一個概念以不一樣的出題方式進行測驗的題目,如此一來,如果答對前面題目的受試者卻栽在它的counterpart上,他就很有可能是因為唸過考古題所以答對的。)IRT真的是滿有趣的東西,讓我再度後悔沒有好好念數學。
*1︰缺點事實上不只這些,余民寧的文章裡有比較完整的介紹
Referecnes
試題反應理論的介紹/余民寧
IRT in wiki
true score theory
11.09.2007
[+/-] : 放狼的小孩
昨天非古典邏輯上到一半,我猜是因為沒睡午覺,感覺頭腦很混亂,就去上廁所。暫時脫離了模型和運算之後就不由自主地開始胡思亂想,然後就想到一個詞,「放狼的小孩」。這個詞出現的時候整個故事也跟著出現了,所以走出廁所我可以馬上講給以森聽
以森乾笑了幾聲,然後我就回去上課。
---------------
我一直很喜歡這個笑話
我想這個笑話有兩個很重要的笑點,一個是威嚴的上帝像小孩子要糖吃一般大叫的光景,一個是簡短的結尾。這個分析當然一點也不精確。現在語言學和心理學的發展不知道落後笑話的原理幾百年,我們能勉強講出自己覺得哪裡好笑就不錯了,根本說不出決定笑點的條件和背後的原因。例如說,我們知道如果把最後一句改成「然後世界末日就到了」,這個笑話就會變得比較不好笑,可是我們不知道原因。另外,我們也不知道為什麼如果第一次聽笑話沒聽懂,經過人家解釋之後就算知道笑點也不會覺得很好笑。
以前有一個放狼的小孩
小孩︰「羊來啦羊來啦!」
然後狼跑出去一看發現羊沒來,覺得很肚爛
end
以森乾笑了幾聲,然後我就回去上課。
---------------
我一直很喜歡這個笑話
話說上帝是個很喜歡吃生魚片的人。
他的廚子每天都要為他精心準備好吃的沾醬配合生魚片吃,
但是不管如何精心的調配,上帝還是最喜歡吃醬油沾芥末的原始風味。
但為了不讓上帝每天吃得厭煩,
廚子跟上帝設計了一套一星期的行程,
星期一到日都有不同的沾醬風味,
而其中,星期日就是上帝最期待的芥末日。
今天,星期日到了,廚子卻搞錯了,竟捧上有淡淡柚香的柚子醬油給上帝。
上帝非常生氣,他等了一星期才等到這天,
於是發脾氣對著廚子大吼:
「今天是芥末日!是芥末日啦!」
然後世界就滅亡了。
我想這個笑話有兩個很重要的笑點,一個是威嚴的上帝像小孩子要糖吃一般大叫的光景,一個是簡短的結尾。這個分析當然一點也不精確。現在語言學和心理學的發展不知道落後笑話的原理幾百年,我們能勉強講出自己覺得哪裡好笑就不錯了,根本說不出決定笑點的條件和背後的原因。例如說,我們知道如果把最後一句改成「然後世界末日就到了」,這個笑話就會變得比較不好笑,可是我們不知道原因。另外,我們也不知道為什麼如果第一次聽笑話沒聽懂,經過人家解釋之後就算知道笑點也不會覺得很好笑。
10.22.2007
[+/-] : 過著好生活
到大一哲概課宣傳學生會長選舉投票日,再次聽到了有趣的問題。
在哲學討論上有時候我們區分工具目的(instrumental end)和最終目的(intrinsic end)。粗略地說,它們之間的差別在於,對於任何的工具目的而言,它的存在都是為了滿足另外一個目的;而對於任何最終目的而言,它自己就是它自己存在的理由。比方說,我們會說找到好工作是念大學的目的,而賺錢是找好工作的目的。這個時候不管是念大學還是找好工作都只是工具目的,因為它們的存在是為了替另外一個在因果上更高層次的目的舖路。於是,對於很多目的,我們都可以層層追問︰你怎麼在收包包?我要早點回家。這麼早回家幹嘛?因為要早點唸完書。為什麼要早點唸完書?這樣才有時間打手槍...早回家是工具目的,為了是早點唸完書;早點唸完書是工具目的,為的是打手槍...但是有時候我們問到最後會發現某一個目的本身似乎不是為了其他的目的而存在的,比方說
打手槍是工具目的,為的是享受性愉悅,那麼享受性愉悅勒?為的是什麼?
當我們循著目的與目的之間的因果連結往上追溯到一個定點發現再也找不到這個定點之所以存在的理由,我們就說這個定點本身是一個最終目的。
回到原來的問題。
有沒有某一個目的是所有人共有的最終目的?
賺大錢不會是,因為雖然有一些人愛錢如命,可是也有一些人知足常樂。
上天堂不會是,因為雖然有一些人虔敬忠誠,可是也有一些人是無神論者。
載A片也不會是,因為雖然有一些人像我一樣,可是也有一些人性冷感。
最後,教授提出了一個很tricky的提案︰
這個提案似乎沒有人駁得倒,因為好像對於所有我們能找到的最終目的「X」,都可以有一個意思一樣的翻譯︰「過著X(那樣)的生活」,而「過著X的生活」對於那些把X當成最終目的的人來說,就是「過好生活」。守財奴的最終目的之一是「賺大錢」,也就是說「過著賺大錢的生活」是守財奴的最終目的。所以,對於守財奴而言,「賺大錢的生活」就是「好生活」。於是,「過著好生活」是守財奴們的最終目的。同理,「過著好生活」也會是那些基督教徒們和像我一樣的孤單大學男生們的最終目的。
有學弟試圖以某些人自殺的事實來作為反例,但是沒有成功。因為當一個人自殺,這個人通常是因為達不到某種生活而自殺(例如說,學業壓力小一點的生活、沒有欠黑道八千萬的生活、和珍妮佛樂芙休伊在一起的生活...)。所以,當一個人自殺,會存在有一種生活X滿足下列條件︰
於是,即使一個人自殺,我們也可以說這個人的最終目的是過著好生活。
中間下課賣了以森*1之後就離開了,所以沒聽到下半節的討論,不過我想,那個提案其實是有問題的。
第一,有時候人們自殺的原因並不是因為自己沒辦法過某種生活。比方說殉道者或自殺炸彈客。他們自殺的原因甚至不需要是為了「在天堂(或下輩子)過著好生活」,因為我們可以想像有一些殉道者或自殺攻擊者的信仰系統裡根本沒有死後的世界。
第二,即使對於所有自殺的人Y而言Y的自殺都是因為沒辦法實現某種生活X(即,對Y而言的好生活),我們也不會說過著X的生活是Y自殺的目的,因為即使Y自殺了,他也沒辦法過著X的生活。因此,對於所有自殺的人而言,他自殺的目的都不會是為了過好生活。「因為沒辦法過著X的生活而自殺」和「為了過著X的生活而自殺」是兩回事,不能混淆。
事實上,比起一般的自殺者,相信死後會在另一個世界受到獎賞的炸彈客才是最適合被稱為「為了過著X的生活而自殺」的人。而對於那些諸事不順而自殺的人,與其說他們是為了「過好生活」而自殺,不如說他們是為了「停止過生活」或者「不要過生活」而自殺。
然而,立場異常堅定的反對者可能繼續堅持︰「那麼,『停止過生活』或者『不要過生活』對自殺者來說就是『好生活』了啊!」
這就是為什麼我說這樣的主張tricky。
當我們討論人類共通的最終目的,通常我們可能有兩種期望,第一種是我們希望找出來一個,能夠作為每個人共有的行為指引的準則(雖然我一點也不覺得那找得到)。這個作為行為指引的準則,必須告訴我們哪些東西是值得追求的,哪些東西不是值得追求的。我們可以想像全人類處在一個巨大的地下室,周圍牆上滿是門,門上刻著各式各樣的生活內容︰有錢的生活、天倫之樂的生活、整天畫畫的生活、榮耀上帝的生活、拼國科會計畫的生活、松島楓與武藤蘭的生活...面對這麼多門,我們無所適從,不知道該怎麼辦。這時候我們希望有些準則來指引方向。想當然爾,「隨便挑一個進去」或者「所有的門都可以進去」這樣的準則不會是好指引。那什麼會是好的指引?我想一個指引要成為好的指引,至少得滿足兩個條件︰
另一個當我們討論人類共通的最終目的時可能的期望是,找出那一個事實上大家都在追求的東西。有一些人認為這樣的東西不存在,我想,即使這樣的東西存在,也無法作為行為指引的準則,因為「事實上大家都在追求X」是一個實然命題,它的工作是敘述事態,不是告訴人們什麼是好什麼是壞。但是作為學術上的知識追求進程,這個問題並不會比上一個問題來得不重要。
「所有人所共有的最終目的是過好生活」會是一個好的行為指引嗎?
當然不是,因為它沒有告訴我們哪些門值得進去,也沒有告訴我們哪些門最好不要進去—它可能帶來的唯一建議就是︰進去自己喜歡的門。這既沒有為我們帶來任何有關好選項的資訊,也沒有對於我們的選擇和理由做出任何影響。也就是說,對於任何人來說,「所有人所共有的最終目的是過好生活」只是一句廢話。
「所有人所共有的最終目的是過好生活」會是一個能為我們帶來知識的,關於事實的描述嗎?
當然不是,因為它沒有在實際上對任何人的最終目的做出描述,它唯一的主張就是︰「一個人的最終目的就是過自己想要的那個生活(也就是好生活)」而這樣的主張並沒有對「所有人共通的最終目的是什麼?」給出任何具資訊性的答案或提示。
所以,「所有人所共有的最終目的是過好生活」只是一個形式上看起來有回答到問題的,幾乎是必然真理*2的句子,而事實上它不提供任何資訊,也無法被反駁。
*1︰「大家要來投票哦。憑票根以後修系上的課以森學長都會罩你!」
*2︰只要給定某些事實,比方說人的行為選擇系統等等。
「有沒有某一個目的是所有人共有的最終目的?」
在哲學討論上有時候我們區分工具目的(instrumental end)和最終目的(intrinsic end)。粗略地說,它們之間的差別在於,對於任何的工具目的而言,它的存在都是為了滿足另外一個目的;而對於任何最終目的而言,它自己就是它自己存在的理由。比方說,我們會說找到好工作是念大學的目的,而賺錢是找好工作的目的。這個時候不管是念大學還是找好工作都只是工具目的,因為它們的存在是為了替另外一個在因果上更高層次的目的舖路。於是,對於很多目的,我們都可以層層追問︰你怎麼在收包包?我要早點回家。這麼早回家幹嘛?因為要早點唸完書。為什麼要早點唸完書?這樣才有時間打手槍...早回家是工具目的,為了是早點唸完書;早點唸完書是工具目的,為的是打手槍...但是有時候我們問到最後會發現某一個目的本身似乎不是為了其他的目的而存在的,比方說
為什麼要打手槍?
為了享受性愉悅啊。
打手槍是工具目的,為的是享受性愉悅,那麼享受性愉悅勒?為的是什麼?
當我們循著目的與目的之間的因果連結往上追溯到一個定點發現再也找不到這個定點之所以存在的理由,我們就說這個定點本身是一個最終目的。
回到原來的問題。
有沒有某一個目的是所有人共有的最終目的?
賺大錢不會是,因為雖然有一些人愛錢如命,可是也有一些人知足常樂。
上天堂不會是,因為雖然有一些人虔敬忠誠,可是也有一些人是無神論者。
載A片也不會是,因為雖然有一些人像我一樣,可是也有一些人性冷感。
最後,教授提出了一個很tricky的提案︰
過好生活
這個提案似乎沒有人駁得倒,因為好像對於所有我們能找到的最終目的「X」,都可以有一個意思一樣的翻譯︰「過著X(那樣)的生活」,而「過著X的生活」對於那些把X當成最終目的的人來說,就是「過好生活」。守財奴的最終目的之一是「賺大錢」,也就是說「過著賺大錢的生活」是守財奴的最終目的。所以,對於守財奴而言,「賺大錢的生活」就是「好生活」。於是,「過著好生活」是守財奴們的最終目的。同理,「過著好生活」也會是那些基督教徒們和像我一樣的孤單大學男生們的最終目的。
有學弟試圖以某些人自殺的事實來作為反例,但是沒有成功。因為當一個人自殺,這個人通常是因為達不到某種生活而自殺(例如說,學業壓力小一點的生活、沒有欠黑道八千萬的生活、和珍妮佛樂芙休伊在一起的生活...)。所以,當一個人自殺,會存在有一種生活X滿足下列條件︰
1.X是這個人自殺的原因。
2.X對這個人來說是好生活。
於是,即使一個人自殺,我們也可以說這個人的最終目的是過著好生活。
中間下課賣了以森*1之後就離開了,所以沒聽到下半節的討論,不過我想,那個提案其實是有問題的。
第一,有時候人們自殺的原因並不是因為自己沒辦法過某種生活。比方說殉道者或自殺炸彈客。他們自殺的原因甚至不需要是為了「在天堂(或下輩子)過著好生活」,因為我們可以想像有一些殉道者或自殺攻擊者的信仰系統裡根本沒有死後的世界。
第二,即使對於所有自殺的人Y而言Y的自殺都是因為沒辦法實現某種生活X(即,對Y而言的好生活),我們也不會說過著X的生活是Y自殺的目的,因為即使Y自殺了,他也沒辦法過著X的生活。因此,對於所有自殺的人而言,他自殺的目的都不會是為了過好生活。「因為沒辦法過著X的生活而自殺」和「為了過著X的生活而自殺」是兩回事,不能混淆。
事實上,比起一般的自殺者,相信死後會在另一個世界受到獎賞的炸彈客才是最適合被稱為「為了過著X的生活而自殺」的人。而對於那些諸事不順而自殺的人,與其說他們是為了「過好生活」而自殺,不如說他們是為了「停止過生活」或者「不要過生活」而自殺。
然而,立場異常堅定的反對者可能繼續堅持︰「那麼,『停止過生活』或者『不要過生活』對自殺者來說就是『好生活』了啊!」
這就是為什麼我說這樣的主張tricky。
當我們討論人類共通的最終目的,通常我們可能有兩種期望,第一種是我們希望找出來一個,能夠作為每個人共有的行為指引的準則(雖然我一點也不覺得那找得到)。這個作為行為指引的準則,必須告訴我們哪些東西是值得追求的,哪些東西不是值得追求的。我們可以想像全人類處在一個巨大的地下室,周圍牆上滿是門,門上刻著各式各樣的生活內容︰有錢的生活、天倫之樂的生活、整天畫畫的生活、榮耀上帝的生活、拼國科會計畫的生活、松島楓與武藤蘭的生活...面對這麼多門,我們無所適從,不知道該怎麼辦。這時候我們希望有些準則來指引方向。想當然爾,「隨便挑一個進去」或者「所有的門都可以進去」這樣的準則不會是好指引。那什麼會是好的指引?我想一個指引要成為好的指引,至少得滿足兩個條件︰
1.這個指引指示了最佳路徑(或者比較好的那些路徑),這代表著,這個指引了解我們需要什麼,也了解哪些行為選項最能滿足我們的需要。
2.在受到指引之後,我們選擇的理由會有所改變。如果對於指引的接收無法改變一個人的選擇和做這樣的選擇的理由,表示這個指引只傳達了一些這個人本來就知道的事情,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這個指引一點用也沒有。
另一個當我們討論人類共通的最終目的時可能的期望是,找出那一個事實上大家都在追求的東西。有一些人認為這樣的東西不存在,我想,即使這樣的東西存在,也無法作為行為指引的準則,因為「事實上大家都在追求X」是一個實然命題,它的工作是敘述事態,不是告訴人們什麼是好什麼是壞。但是作為學術上的知識追求進程,這個問題並不會比上一個問題來得不重要。
「所有人所共有的最終目的是過好生活」會是一個好的行為指引嗎?
當然不是,因為它沒有告訴我們哪些門值得進去,也沒有告訴我們哪些門最好不要進去—它可能帶來的唯一建議就是︰進去自己喜歡的門。這既沒有為我們帶來任何有關好選項的資訊,也沒有對於我們的選擇和理由做出任何影響。也就是說,對於任何人來說,「所有人所共有的最終目的是過好生活」只是一句廢話。
「所有人所共有的最終目的是過好生活」會是一個能為我們帶來知識的,關於事實的描述嗎?
當然不是,因為它沒有在實際上對任何人的最終目的做出描述,它唯一的主張就是︰「一個人的最終目的就是過自己想要的那個生活(也就是好生活)」而這樣的主張並沒有對「所有人共通的最終目的是什麼?」給出任何具資訊性的答案或提示。
所以,「所有人所共有的最終目的是過好生活」只是一個形式上看起來有回答到問題的,幾乎是必然真理*2的句子,而事實上它不提供任何資訊,也無法被反駁。
*1︰「大家要來投票哦。憑票根以後修系上的課以森學長都會罩你!」
*2︰只要給定某些事實,比方說人的行為選擇系統等等。
10.17.2007
[+/-] : 腦筋轉不過來的小驚奇
我的一個化工系朋友昨天問了我一個據說苦惱了他很久的問題,這個問題好像是他某學期修哲學概論的時候教授提出來的︰
唔,答案應該很簡單,因為平均來說每對夫妻不只生兩胎。
有時候不知道怎麼樣腦筋就是會轉不過來導致沒辦法解決一些很簡單的問題,有時候這樣的狀況會造成一些可以帶來小小驚奇的很簡單的事實,比方說︰
這類句子的驚奇點在於人不小心忽略掉某些東西,然後覺得媽的真是神奇。
有時候被忽略掉的是和議題密切相關的事實︰
「存活率只有0.7的人類竟然還人口爆炸!?」因為大家都生一堆小孩。
有時候被忽略掉的是結果被預設的因果關係︰
「好巧喔,我的爸爸和我的爸爸的爸爸和我的爸爸的爸爸的爸爸和我的爸爸的爸爸的爸爸的爸爸...都跟女人做過愛勒!」因為只要他們其中一個把不到妹就不會有你了。
不知道有沒有人在推論裡犯過類似的錯誤,找到了應該滿好笑的。
有沒有人可以提供一下其它會因為腦筋一時轉不過來而造成小小驚奇的事實?
*1︰除非你是試管嬰兒。
據說人生下來之後的生存率只有0.7,這樣看來,就算他能留下後代,後代生存的機率也只有0.7,所以,人類的數量應該會隨著每代乘以0.7的速率減少然後滅亡。
為什麼事實不是這樣?
唔,答案應該很簡單,因為平均來說每對夫妻不只生兩胎。
有時候不知道怎麼樣腦筋就是會轉不過來導致沒辦法解決一些很簡單的問題,有時候這樣的狀況會造成一些可以帶來小小驚奇的很簡單的事實,比方說︰
1. 你知道嗎?你的父系和母系祖先沒有任何一隻在青春期以前就死掉。
2. 而且你的爸爸、祖父、曾祖父、曾曾祖父...直到演化出性別的下一代為止的所有雄性祖先,都跟異性做過愛!*1
這類句子的驚奇點在於人不小心忽略掉某些東西,然後覺得媽的真是神奇。
有時候被忽略掉的是和議題密切相關的事實︰
「存活率只有0.7的人類竟然還人口爆炸!?」因為大家都生一堆小孩。
有時候被忽略掉的是結果被預設的因果關係︰
「好巧喔,我的爸爸和我的爸爸的爸爸和我的爸爸的爸爸的爸爸和我的爸爸的爸爸的爸爸的爸爸...都跟女人做過愛勒!」因為只要他們其中一個把不到妹就不會有你了。
不知道有沒有人在推論裡犯過類似的錯誤,找到了應該滿好笑的。
有沒有人可以提供一下其它會因為腦筋一時轉不過來而造成小小驚奇的事實?
*1︰除非你是試管嬰兒。
9.22.2007
[+/-] : 模糊理髮師
林基興在今年三月的《科學發展》期刊上登了一篇文章,大談「模糊論(fuzzy theory)」。
模糊論是一種設計程式的格式,事實證明它,有別於傳統0/1的二進位計算法,可以幫助某些需要進行精確計算的機器運作得更有效率。
除了介紹模糊論在科技上的貢獻,林基興也說明了模糊論興起(二值論沒落)的過程︰
林基興說錯了。
理髮師悖論並不會對二值邏輯造成威脅,因為我們沒有必要假設理髮師說的話是真的。
如果我們假設理髮師說的話為真,的確可以經由古典邏輯導出理髮師自己刮臉同時又不自己刮臉這樣的結論︰
而如果理髮師說的話為假,也就是說,理髮師並不是只為所有不自己刮臉的人刮臉,那麼我們並不會遇到麻煩。我們可以很簡單地舉例來證明這件事,這個例子必須滿足1.使得「理髮師並不是只為所有不自己刮臉的人刮臉」為真,以及2.不像「理髮師為自己刮臉而且理髮師不為自己刮臉」這樣地違背直覺,比方說這樣︰
毫無疑問,「理髮師只為國王刮臉」符合「理髮師並不是只為所有不自己刮臉的人刮臉」的描述。事實上,我們會發現不管我們假設什麼樣的世界,只要這個世界裡有理髮師,而且這個世界是合理的(即,關於這個世界的任何描述都無法導出矛盾),這個世界就會滿足「理髮師並不是只為所有不自己刮臉的人刮臉」的描述(不相信的人可以自己試試看,找到反例歡迎po在下面)。
這表示說,對於所有的理髮師來說,「這個理髮師並不是只為所有不自己刮臉的人刮臉」都是恆真句。相對地,對於所有理髮師來說,「這個理髮師只為所有不自己刮臉的人刮臉」都是恆假句。因為不管「這個理髮師只為所有不自己刮臉的人刮臉」談論的理髮師是誰,我們都可以從中導出矛盾。
所以,當一個理髮師宣稱「我只為所有不自己刮臉的人刮臉」,結果不會是「糟了,他自己刮臉同時又不自己刮臉」,而只是理髮師說了一句假話而已。
這件事羅素當然知道,所以羅素不會用理髮師悖論來「點出傳統二值論的困境」,而除了林基興,我也沒看其他人幹過這種事。
*1︰沒學過古典邏輯的朋友可能會覺得這一步有點奇怪。事實上這樣的推論是根據impl這個規則︰(P⊃Q)≡¬(¬P‧Q)
模糊論是一種設計程式的格式,事實證明它,有別於傳統0/1的二進位計算法,可以幫助某些需要進行精確計算的機器運作得更有效率。
除了介紹模糊論在科技上的貢獻,林基興也說明了模糊論興起(二值論沒落)的過程︰
...在 2,500 年後,羅素以他的理髮師的話點出傳統二值論的困境。理髮師宣稱「我只為所有不自己刮臉的人刮臉」,那麼,誰刮他的臉?若是他自己,則與他的宣稱不符;若他不自己刮臉,則依其宣稱,他又需為自己刮臉。糟了,他自己刮臉同時又不自己刮臉。 ...
林基興說錯了。
理髮師悖論並不會對二值邏輯造成威脅,因為我們沒有必要假設理髮師說的話是真的。
如果我們假設理髮師說的話為真,的確可以經由古典邏輯導出理髮師自己刮臉同時又不自己刮臉這樣的結論︰
1. 理髮師只為所有不自己刮臉的人刮臉(前提)
2. 理髮師為自己刮臉(假設)
3. 理髮師不為自己刮臉(根據1和2)
4. 如果理髮師為自己刮臉,則理髮師不為自己刮臉(根據2和3)
5. 理髮師不為自己刮臉(假設)
6. 理髮師為自己刮臉(根據1和5)
7. 如果理髮師不為自己刮臉,則理髮師為自己刮臉(根據5和6)
8. 並不是理髮師不為自己刮臉而且理髮師不為自己刮臉(根據4)*1
9. 理髮師為自己刮臉或者理髮師為自己刮臉(根據8)
10. 理髮師為自己刮臉(根據9)
11. 理髮師不為自己刮臉(根據4和9)
12. 理髮師為自己刮臉而且理髮師不為自己刮臉(根據10和11)
而如果理髮師說的話為假,也就是說,理髮師並不是只為所有不自己刮臉的人刮臉,那麼我們並不會遇到麻煩。我們可以很簡單地舉例來證明這件事,這個例子必須滿足1.使得「理髮師並不是只為所有不自己刮臉的人刮臉」為真,以及2.不像「理髮師為自己刮臉而且理髮師不為自己刮臉」這樣地違背直覺,比方說這樣︰
在某個世界裡有一個理髮師,這個理髮師只為國王一個人刮臉。
毫無疑問,「理髮師只為國王刮臉」符合「理髮師並不是只為所有不自己刮臉的人刮臉」的描述。事實上,我們會發現不管我們假設什麼樣的世界,只要這個世界裡有理髮師,而且這個世界是合理的(即,關於這個世界的任何描述都無法導出矛盾),這個世界就會滿足「理髮師並不是只為所有不自己刮臉的人刮臉」的描述(不相信的人可以自己試試看,找到反例歡迎po在下面)。
這表示說,對於所有的理髮師來說,「這個理髮師並不是只為所有不自己刮臉的人刮臉」都是恆真句。相對地,對於所有理髮師來說,「這個理髮師只為所有不自己刮臉的人刮臉」都是恆假句。因為不管「這個理髮師只為所有不自己刮臉的人刮臉」談論的理髮師是誰,我們都可以從中導出矛盾。
所以,當一個理髮師宣稱「我只為所有不自己刮臉的人刮臉」,結果不會是「糟了,他自己刮臉同時又不自己刮臉」,而只是理髮師說了一句假話而已。
這件事羅素當然知道,所以羅素不會用理髮師悖論來「點出傳統二值論的困境」,而除了林基興,我也沒看其他人幹過這種事。
*1︰沒學過古典邏輯的朋友可能會覺得這一步有點奇怪。事實上這樣的推論是根據impl這個規則︰(P⊃Q)≡¬(¬P‧Q)
9.16.2007
[+/-] : 評石頭成《論述之邏輯推導與排列組合》
最近看到游手好閒的石頭成的一篇文章,《論述之邏輯推導與排列組合》,我想石頭成在一些地方犯了錯。
在這篇針對酥餅的《瞭解邏輯論述》做出批評的文章裡(及對酥餅原文的回應中),石頭成提到︰
從下面引文可以看出,當酥餅說論證a是一個「錯誤前提下的正確結論」*1時,他的意思是,論證a是一個前提不為真而結論恰好為真的有效論證︰
在我的理解下,石頭成認為論證a是否為「錯誤前提下的正確結論」端賴於論者所使用的思考方式︰
我想,這樣的說法有誤導之嫌,因為它蘊含下面這個命題︰
老實說,在這裡把羅素和唯名論者一起扯進來是很奇怪的,因為我看不出羅素和唯名論有什麼關係,而且事實上不管是唯名論和符號邏輯都無法告訴我們「哺乳動物都住在陸地上」正不正確。唯名論只告訴我們某一些類詞或述詞的指涉物在ontology上不存在;符號邏輯(我猜想他指的是邏輯系統)只告訴我們什麼樣子的命題蘊含什麼樣子的命題。所以,就算一個人是唯名論者,他也沒有理由因此認為「哺乳動物都住在陸地上」是錯的。而即使有那種唯名論主張異常激進的人,不僅僅認為認為「哺乳動物」的指涉物在ontology上不存在,而且相信因為「哺乳動物」的指涉物在ontology上不存在,所以「哺乳動物都住在陸地上」不正確,我相信這也不會是酥餅所採取的立場。
於是,石頭成的反駁變得相當無釐頭,因為他反駁的對象(酥餅所採用的,斷定「哺乳動物都住在陸地上」為真的「羅素等唯名論者」立場)不存在,所以他所提出的經驗論和語言遊戲理論也變得不知道是要用來幹嘛的。
似乎最後石頭成的主要主張變成只有︰
我傾向於認為這樣的主張是一個跟酥餅的論述主題沒什麼關係的補充說明,而非反駁。因為酥餅要說的是,就算一個論證的前提為假,它也有可能是結論為真的有效論證,而不是某個句子到底是不是真的。就算硬要說這樣的主張是反駁,也只是一個指責對方舉例不倫的反駁,而且這個反駁本身沒有什麼力道,因為在現在不管是經驗論者還是語言遊戲論者,都不會主張「哺乳動物都住在陸地上」是正確的。
另外,我認為在這個議題上將唯名論、經驗論和語言遊戲論當作針對同一個問題的不同思考方式來討論本身就是不恰當的。
唯名論是一個形上學主張,經驗論是一個知識論主張,而語言遊戲論是一個意義理論,換句話說,他們之間不但不衝突,而且沒有邏輯關係。也就是說,一個人採取以上哪一種主張的立場,並不會使得他必須相信或者無法相信另外一個主張。所以,它們本身並不會是對於同一個問題的不同思考方式,更不會是互相衝突的主張。
順帶一提,我搞不懂石頭成為什麼會分不清楚純粹句子的排列組合和邏輯推導之間的差異,事實上這使用有效推論的概念就可以說明得很清楚,或這也和酥餅在原文中並沒有把什麼是有效推論給說明白有關係。
*1︰其實酥餅並不是這樣說的,而且這個句子有語病,因為論證a不是一個結論。
*2︰在這裡我將石頭成的「唯名論」理解成Nominalism,而下面的批評也是建立在這個理解上,然而因為如同我接下來將要交代地,如此理解會造成整篇文章變得莫名其妙,所以我一直在思考我的理解是不是正確的,不過因為「唯名論」並沒有通用的其他理解方式,所以還是就這樣吧。
在這篇針對酥餅的《瞭解邏輯論述》做出批評的文章裡(及對酥餅原文的回應中),石頭成提到︰
「酥餅在《瞭解邏輯論述》中舉了一例說明邏輯論述的一個題目。如下:(論證a)
哺乳動物都住在陸地上
大象是哺乳動物
所以大象住在陸地上
乍看之下,這是從前提、推論到結論的完整敘述,其實不然。我看到這例子時,直覺反應為:這是羅素等唯名論者的思考方式。換一個角度來看,我不會說這是一個「錯誤前提下的正確結論」。
除了唯名論的符號邏輯,還有不同的邏輯思考方式,以「大象、哺乳動物、住在陸上」之敘述為例,舉二種其他思考方式如下:
經驗論者認為我們要用經驗去檢驗前提。因此在我們找到一個住在海上的哺乳動物之前,上例的敘述是正確的。
語言遊戲論者則說,詞語是人類心靈活動的產物,正如分類是一種心靈活動。因此「鯨魚」一詞反映我們在當時把鯨魚分類在「魚」。故而在我們將鯨魚分類到哺乳動物之前,上例的敘述是正確的。」
從下面引文可以看出,當酥餅說論證a是一個「錯誤前提下的正確結論」*1時,他的意思是,論證a是一個前提不為真而結論恰好為真的有效論證︰
「首先,錯誤的前提,正確的推論,有沒有可能達到正確的結論?答案是,有!
比如說:哺乳動物都住在陸地上
大象是哺乳動物
所以大象住在陸地上
很明顯的哺乳動物都住在陸地上是個錯誤的前提,因為鯨魚是哺乳動物,但是卻不住在陸地上,然而在經過正確的推論後,錯誤的前提卻得到正確的結論。」
在我的理解下,石頭成認為論證a是否為「錯誤前提下的正確結論」端賴於論者所使用的思考方式︰
如果論者使用「羅素等唯名論者的思考方式(符號邏輯)」,對論者來說論證a的確是一個「錯誤前提下的正確結論」;如果論者是個經驗論者,那麼在論者找到一個住在海上的哺乳動物之前,「哺乳動物都住在陸地上」會是正確的,因而論證a會有正確的前提;如果論者是個語言遊戲論者,那麼在論者將鯨魚分類到哺乳動物之前,「哺乳動物都住在陸地上」也會是正確的,因而論證a也會有正確的前提。*2
我想,這樣的說法有誤導之嫌,因為它蘊含下面這個命題︰
在羅素等唯名論者的符號邏輯思考方式下,「哺乳動物都住在陸地上」會是錯誤的。
老實說,在這裡把羅素和唯名論者一起扯進來是很奇怪的,因為我看不出羅素和唯名論有什麼關係,而且事實上不管是唯名論和符號邏輯都無法告訴我們「哺乳動物都住在陸地上」正不正確。唯名論只告訴我們某一些類詞或述詞的指涉物在ontology上不存在;符號邏輯(我猜想他指的是邏輯系統)只告訴我們什麼樣子的命題蘊含什麼樣子的命題。所以,就算一個人是唯名論者,他也沒有理由因此認為「哺乳動物都住在陸地上」是錯的。而即使有那種唯名論主張異常激進的人,不僅僅認為認為「哺乳動物」的指涉物在ontology上不存在,而且相信因為「哺乳動物」的指涉物在ontology上不存在,所以「哺乳動物都住在陸地上」不正確,我相信這也不會是酥餅所採取的立場。
於是,石頭成的反駁變得相當無釐頭,因為他反駁的對象(酥餅所採用的,斷定「哺乳動物都住在陸地上」為真的「羅素等唯名論者」立場)不存在,所以他所提出的經驗論和語言遊戲理論也變得不知道是要用來幹嘛的。
似乎最後石頭成的主要主張變成只有︰
如果我們用來判斷句子是不是為真的判準不一樣,我們就有可能對於一個句子的真假值有不同的意見,因此我們也會有可能對於一個論證的前提為不為真有不同的意見。
我傾向於認為這樣的主張是一個跟酥餅的論述主題沒什麼關係的補充說明,而非反駁。因為酥餅要說的是,就算一個論證的前提為假,它也有可能是結論為真的有效論證,而不是某個句子到底是不是真的。就算硬要說這樣的主張是反駁,也只是一個指責對方舉例不倫的反駁,而且這個反駁本身沒有什麼力道,因為在現在不管是經驗論者還是語言遊戲論者,都不會主張「哺乳動物都住在陸地上」是正確的。
另外,我認為在這個議題上將唯名論、經驗論和語言遊戲論當作針對同一個問題的不同思考方式來討論本身就是不恰當的。
唯名論是一個形上學主張,經驗論是一個知識論主張,而語言遊戲論是一個意義理論,換句話說,他們之間不但不衝突,而且沒有邏輯關係。也就是說,一個人採取以上哪一種主張的立場,並不會使得他必須相信或者無法相信另外一個主張。所以,它們本身並不會是對於同一個問題的不同思考方式,更不會是互相衝突的主張。
順帶一提,我搞不懂石頭成為什麼會分不清楚純粹句子的排列組合和邏輯推導之間的差異,事實上這使用有效推論的概念就可以說明得很清楚,或這也和酥餅在原文中並沒有把什麼是有效推論給說明白有關係。
*1︰其實酥餅並不是這樣說的,而且這個句子有語病,因為論證a不是一個結論。
*2︰在這裡我將石頭成的「唯名論」理解成Nominalism,而下面的批評也是建立在這個理解上,然而因為如同我接下來將要交代地,如此理解會造成整篇文章變得莫名其妙,所以我一直在思考我的理解是不是正確的,不過因為「唯名論」並沒有通用的其他理解方式,所以還是就這樣吧。
9.05.2007
[+/-] : 植物沒有痛覺?
痛覺只為有意識且可以自由行動的個體帶來基因延續上的優勢,所以,植物有痛覺或任何知覺的機率比起動物是微乎其微。
根據演化論,決定一個物種要長成什麼樣子的是基因,而決定哪些基因會被一起延續下來的是天擇。也就是說,現存生物所具有的任何特徵,都會滿足以下任一點︰
也就是說,現存的特徵要嘛直接對生物的基因遺傳有益,要嘛好歹它也得是個拱肩。換過來說,如果我們發現現存的特徵對基因延續沒有益處,也不是其它對基因延續有益處的特徵的副產品,可能我們就必須質疑自己調查得詳不詳細或者搞不好該特徵是上帝的簽名。而如果那個對基因延續沒有益處,也不是其它對基因延續有益處的特徵的副產品的特徵我們並不清楚它實際上存不存在,最好的解釋就是它不存在,因為它沒有理由存在。
這樣的想法是有意義的,因為並不是所有的特徵我們都很清楚它是否確實在一個物種上被呈現。比方說痛覺。我自己有痛覺,這是很清楚的,而大多數相信科學的人也會相信別人和別的動物也有痛覺。但是植物呢?這個問題乍看之下不好搞,因為我並沒有直觀通道可以直接感受到植物的痛覺,而植物也不像狗被打會唉唉叫,可是植物又是一種生物,這種以活的細胞構成的組織在某種意義下很容易使得我們相信它擁有生命和感覺。
在這個時候,上面的理論提供我們一個關於探究方法的暗示︰去找找痛覺的用處!對於人和狗這樣的動物來說,痛覺對於延續基因是有幫助的,因為它幫助我們發覺並避開危險。但是並不是對於所有的東西,痛覺都一樣管用。痛覺能幫助我們避開危險的前提是,我們可以依照意識控制自己的身體運動。對於那些沒辦法自由運動的生物,比方說植物人,痛覺的存在只會讓他更痛苦。所以,像植物這種沒有辦法依照自己的意識自由運動的生物,痛覺的存在對於它們的基因延續沒有幫助。
那,對植物來說,痛覺是否有可能作為另外一種特徵的副產品而存在?直覺上我認為這不太可能,在沒有能夠控制身體運動的意識的情況下,痛覺似乎不太有機會跟其它特徵互動,如此一來,痛覺的作用就變得很明確且狹小︰就只是讓它痛而已。
根據上面的推論,因為植物沒有能夠控制身體運動的意識,所以痛覺的存在無法為植物個體帶來基因延續上的優勢,所以植物有痛覺的機率非常小。
不過這個推論偷偷預設了一個前提,即如果一個物體的某個運動的原因可以完全被(目前的)科學所解釋,該運動就與意識的控制無關。
這是一個有趣的預設,牽涉到心靈的化約論是否有可能為真的問題,我打算下一篇文章再來談它。
根據演化論,決定一個物種要長成什麼樣子的是基因,而決定哪些基因會被一起延續下來的是天擇。也就是說,現存生物所具有的任何特徵,都會滿足以下任一點︰
1.這項特徵(曾)對該物種的基因延續有幫助,或者
2.這項特徵是另外一項特徵的副產品
也就是說,現存的特徵要嘛直接對生物的基因遺傳有益,要嘛好歹它也得是個拱肩。換過來說,如果我們發現現存的特徵對基因延續沒有益處,也不是其它對基因延續有益處的特徵的副產品,可能我們就必須質疑自己調查得詳不詳細或者搞不好該特徵是上帝的簽名。而如果那個對基因延續沒有益處,也不是其它對基因延續有益處的特徵的副產品的特徵我們並不清楚它實際上存不存在,最好的解釋就是它不存在,因為它沒有理由存在。
這樣的想法是有意義的,因為並不是所有的特徵我們都很清楚它是否確實在一個物種上被呈現。比方說痛覺。我自己有痛覺,這是很清楚的,而大多數相信科學的人也會相信別人和別的動物也有痛覺。但是植物呢?這個問題乍看之下不好搞,因為我並沒有直觀通道可以直接感受到植物的痛覺,而植物也不像狗被打會唉唉叫,可是植物又是一種生物,這種以活的細胞構成的組織在某種意義下很容易使得我們相信它擁有生命和感覺。
在這個時候,上面的理論提供我們一個關於探究方法的暗示︰去找找痛覺的用處!對於人和狗這樣的動物來說,痛覺對於延續基因是有幫助的,因為它幫助我們發覺並避開危險。但是並不是對於所有的東西,痛覺都一樣管用。痛覺能幫助我們避開危險的前提是,我們可以依照意識控制自己的身體運動。對於那些沒辦法自由運動的生物,比方說植物人,痛覺的存在只會讓他更痛苦。所以,像植物這種沒有辦法依照自己的意識自由運動的生物,痛覺的存在對於它們的基因延續沒有幫助。
那,對植物來說,痛覺是否有可能作為另外一種特徵的副產品而存在?直覺上我認為這不太可能,在沒有能夠控制身體運動的意識的情況下,痛覺似乎不太有機會跟其它特徵互動,如此一來,痛覺的作用就變得很明確且狹小︰就只是讓它痛而已。
根據上面的推論,因為植物沒有能夠控制身體運動的意識,所以痛覺的存在無法為植物個體帶來基因延續上的優勢,所以植物有痛覺的機率非常小。
不過這個推論偷偷預設了一個前提,即如果一個物體的某個運動的原因可以完全被(目前的)科學所解釋,該運動就與意識的控制無關。
這是一個有趣的預設,牽涉到心靈的化約論是否有可能為真的問題,我打算下一篇文章再來談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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