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Kiki那裡聽到的趣事。
2000年的Analysis期刊登了一篇由哲學家Alex Oliver和Alexius Schmeinong合寫的文章,《Ghost writers》。
《Ghost writers》長僅一頁,討論以多個名詞作為主詞時的意義問題。我們每天都會使用名詞來談論東西,例如說「桌上的杯子好髒」、「小丸今天好色@Q@」等等。有時候在一個句子裡面我們不只使用一個名詞,而是多個並列,例如「小夫、馬囧和馬力都很帥」。在這個地方我們會遇到一個問題︰當主詞的位置不僅僅有一個名詞的時候,這個主詞(甚至這句話)的意義是什麼?是由什麼決定的?
有一個說法是,當一個句子的主詞是由超過一個名詞所組成的,這個句子的主詞的意義就是那些名詞的指涉物(一個名詞的指涉物就是那個名詞所指的東西)所成的集合(set)。
作者反駁說,這種說法一定不會對,因為如果多數名詞句的主詞的意義是那些名詞的指涉物所成的集合,那麼P1的意思就會等同於P2的意思︰
P1.小夫和馬囧都很帥
P2.小夫、馬囧和當今法國國王都很帥
為什麼在上述說法之下,P1的意思會等同於P2的意思呢?因為當今法國國王不存在,於是「當今法國國王」這個名詞便沒有指涉物。在這樣的情況下,「小夫」和「馬囧」兩個名詞的指涉物所成的集合和「小夫」、「馬囧」以及「當今法國國王」三個名詞的指涉物所成的集合會是同一個集合︰
{小夫、馬囧}如此一來,P1和P2的主詞的意義就會相同,而因為它們也分享一樣的述詞(「都很帥」),它們的意思當然會一樣。
然而,大概沒有人真的覺得「小夫和馬囧都很帥」和「小夫、馬囧和當今法國國王都很帥」這兩個句子表達了一樣的意思。因此,作者下了結論︰前面那個說法是錯的,並非當一個句子的主詞由多個名詞組成的時候,這個主詞的意思是那些名詞的指涉物所成的集合。
幽默點在哪裡呢?幽默點就是,雖然作者列名「Alex Oliver & Alexius Schmeinong」,但是這篇文章其實是Alex Oliver自己一個人寫的,「Alexius Schmeinong」是個不存在的傢伙。Alex Oliver利用作者欄又婊了自己的對手一次︰如果他們的主張是對的,那麼「Alex Oliver & Alexius Schmeinong」的意思就會等同於「Alex Oliver」。
(「Alexius Schmeinong」這個名字其實其來有自,20世紀初研究fictional objects(不存在的東西,例如福爾摩斯、獨角獸)的哲學家中很有名的一個就叫做「Alexius Mein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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