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2008

我對於宗教的小結

這學期修了兩門和宗教有關的課,「宗教哲學」和「演化學說與創造論」。演化學說與創造論是通識課,看了授課大綱之後我並不期待它能在那些我感興趣的問題上補充什麼深入的想法。宗教哲學的老師是上個學期開心靈哲學和意識與感質的Kevin。Kevin就是那種本身很聰明清晰同時又有宗教信仰的人,我還滿期待在這堂課學到一些以前沒想過的東西的。


今天我決定把自己長久以來對於神的思考的結論整理出來,三個半月後這兩堂課上完看看會不會有所改變︰

  1. 我們並沒有掌握任何使我們青睞上帝或任何宗教終極實體的存在高於酒醉後不小心創造世界的義大利麵妖怪的存在的好理由,因此我們沒有好理由相信任何特定的宗教終極實體存在。

  2. 我們並沒有掌握任何使我們青睞相信上帝創世或任何宗教創世學說高於相信義大利麵妖怪創世論的好理由,因此我們沒有好理由相信任何特定的宗教創世學說。

  3. 我們有好理由相信演化論。

  4. 至少有一個對於宗教終極實體的定義是consistent的,所以沒有任何純演繹論證可以證明宗教終極實體不存在。

  5. 沒有任何純演繹論證可以證明宗教終極實體存在。

  6. 可證明宗教終極實體不存在的科學方法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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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寫過用可能世界來定義上帝的全能的方法,結果類似的方法早就有人用了,而且還是很普遍的被用在定義宗教終極實體(religious ultimate substance)上︰
一個東西是宗教終極實體若且唯若它是完美的,一個東西是完美的若且唯若在任何可能世界裏都沒有任何東西超越它。(William Wainwright, Philosophy of Religion, 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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