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2008

舉證的免除

有一些人認為當我們面對一個關於某些東西存在的宣稱,如果這個宣稱背後沒有證據支持,我們就可以相信並且斷定這個宣稱的內容為假,我認為這不是理性的人會做的事情。


弱舉證免除
持有前面那樣的想法的人不少,例如某些無神論者。他們會這樣說︰「信徒宣稱上帝存在,可是信徒沒辦法提出證據支持自己的宣稱,因此我們可以斷定他們的宣稱是假的,因此,上帝不存在」這些人的理由是這樣的︰當一個人宣稱某個東西存在的時候,他負有舉證責任,如果他沒有負起舉證責任,他的宣稱是假的。對於這樣的主張,第一個迎面而來的問題就是,對於一個命題「x存在」,如果我們沒有證據支持x存在,是不是就該相信「並不是x存在」,或者「x不存在」?

一個可能的回應是,「x存在」是一個正命題(positive proposition),它宣稱的是這世界上有某些東西,而「x不存在」(或者「並不是x存在」)是一個負命題(negative proposition),它宣稱的是世界上沒有某些東西。正命題和負命題有一個重大差別,就是正命題可以被證實,而負命題只能被證偽。對於「獨角獸存在」這種正命題,只要找到一隻獨角獸就能證實它。然而對於「獨角獸不存在」這種負命題,不管怎樣我們都沒有辦法證明它為真,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上山下海尋找獨角獸,如果運氣好找到了,就可以證明它為假。對於每一個正命題來說,它的反面都會是一個負命題,例如「獨角獸存在」的反面是「獨角獸不存在」。而因為負命題無法被證實,所以無所謂「負命題的舉證」可言,因此,雖然主張正命題需要負舉證責任,但是主張負命題為真不需要負舉證責任。所以,當一個正命題背後沒有證據支持,我們就可以自然地相信它為假,也就是說,它的反面—那個負命題—為真。我把這樣的主張叫做「弱舉證免除」。


強舉證免除
有一些人將「弱舉證免除」推廣到那些跟正命題在初階邏輯(first order logic)下有一樣結構的命題上。在初階邏輯裡,所有(語意清楚的)的正命題都可以被形式化(formalize)成存在語句,例如「獨角獸存在」可以被表達成「∃x(獨角獸x)」。對於這些人來說,不單單是所有正命題的反面可以在不需背負舉證責任的情況下被宣稱,所有存在語句的反面也都可以在不需背負舉證責任的情況下被宣稱,而且這樣的宣稱本身就構成我們相信它們的理由。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不但可以在有人想宣稱「∃x(Px)」(存在有一個x使得x是P)卻無法舉證時合理斷定「∃x(Px)」為假、「¬∃x(Px)」(並非存在有一個x使得x是P)為真,事實上,只要我們還沒有面對反例(例如說,Pa),就可以合理斷定「¬∃x(Px)」為真。我把這樣的主張叫做「強舉證免除」。

對於初階邏輯和語言的關係作一些觀察,不難發現強舉證免除蘊含了弱舉證免除,因為雖然所有的負命題都可以譯成負存在語句(¬∃X(ΦX)),但是某些在邏輯上和不存在語句等值的句子並不是負命題。負存在語句「¬∃X(ΦX)」和全稱命題「∀x(¬ΦX)」等值。而只要我們的邏輯語言夠豐富,一定存在有一個述詞Ψ使得Ψ和Φ的語意完全相反︰所有不存在在Φ的外延裡的東西都在Ψ的外延裡。在這樣的情況之下,「∀x(¬ΦX)」會和「∀x(ΨX)」等值。所以,一個強舉證免除者不但會主張提出像「¬∃X(ΦX)」這樣的負存在語句的人不需要擔負舉證責任,還得要主張提出像「∀x(¬ΦX)」和「∀x(ΨX)」這樣的全稱語句的人不需要擔負舉證責任,否則他就得要說明為什麼自己對兩個邏輯上等值的語句的待遇不一致。然而,一個特定全稱語句的內容並不一定是負命題,例如「∀x(有形狀X)」(所有的東西都有形狀)就不會是一個負命題。這將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因為這等於是說,對於強舉證免除者而言,除了正存在命題之外,所有的負存在命題和全稱命題都可以在不需要擔負舉證責任的情況下被宣稱。

我寫到這裡才發現其實不僅僅是強舉證免除蘊含弱舉證免除,他們根本就是一樣的宣稱,我剛剛到底是在搞什麼笑勒。


我的反駁
不但強舉證免除免除了負存在命題和全稱命題的舉證責任,弱舉證免除也做了一樣的事情。對於弱舉證免除來說,「不存在有獨角獸」這個命題可以在不需要擔負舉證責任的情況下被宣稱,然而,「不存在有獨角獸」這個負存在命題說的正好就是「所有東西都不是獨角獸」這個全稱命題的內容;而「所有東西都會飛」這個全稱命題說得也正好是「不存在有不會飛的東西」這個負存在命題的內容。因此,弱舉證免除者,同於強舉證免除者,都必須面對自己相信所有的負存在命題和全稱命題都可以在不需要擔負舉證責任的情況下被宣稱的結果。

這個結果違反常識,因為就算我們有一丁點直覺認為「世界上沒有獨角獸」這個命題因為無法被舉證所以可以不擔負舉證責任而宣稱它(以及在沒有好理由的情況下相信它),我們也不會認為我們可以宣稱「所有東西都有形體」而不負起任何舉證責任(或者在沒有好理由的情況下相信它)。直覺上,當我們想要宣稱所有東西都是如何如何,我們並不是不擔負舉證責任,事實上,我們擔負的舉證責任比宣稱一個存在命題還要重︰我們得要觀察了這世上的所有東西,確定他們都不是如何如何之後,才能斷定這樣的宣稱是真的。

而就算舉證免除者somehow有辦法把自己主張的範圍縮小到僅包含負存在命題(同時又能對於這樣的差別待遇自圓其說),他們還是會遇到不小的麻煩。考慮下面的例子︰

case1
甲︰電視新聞說天文學家又發現了一顆星球,是距離地球一千萬光年的嘟嘟星。
乙︰是喔,你猜上面會不會跟地球一樣有生物啊?
甲︰不知道欸。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不但會同意甲的確是不知道嘟嘟星上有沒有生物,而且會同意甲「應該」要不知道嘟嘟星上有沒有生物。在case1這個缺乏其它資訊的情境裡,不管是甲相信嘟嘟星上有生物,或是相信嘟嘟星上沒有生物,我們都會覺得甲不理性或者不夠小心。

再來,case2︰
case2
丙︰欸,你知道嗎,距離地球一千萬光年的嘟嘟星上有生物生存欸!
丁︰證據勒?
丙︰沒有證據。
丁︰好吧,那距離地球一千萬光年的嘟嘟星上沒有生物生存。

如果我們對於case1的判斷是我所敘述的那樣,那麼,在case2裡,我們也應該要判斷說,丁的宣稱太強了。因為在case2裡,比起case1,並沒有出現任何進一步支持嘟嘟星上沒有生物的線索,而我們在case1裡不認為甲應該相信嘟嘟星上沒有生物。

對照之下,舉證免除論的不合理之處非常清楚︰我們在case1裡不認為一個理性的人會相信嘟嘟星上沒有生物,然而,在case2裡,給定了一樣的資訊背景,舉證免除者卻會相信丁有理由相信自己的宣稱(舉證免除者甚至會相信丙應該也要相信丁的宣稱,否則就是不理性的)。

舉證免除者的主張顯然不合理。我想,他們犯的錯在於,他們以為說,如果一個命題不可能被證實,我們就可以在不負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宣稱它、在沒有好理由的時候相信它。然而,事實正好相反,在大家的直覺裡,一個命題沒有辦法被完全證實(例如,「所有的烏鴉都是黑的」、「沒有飛天茶壺」),反而代表當我們想要宣稱或者相信它的時候必須非常小心。因此,當一個人做出了宣稱但沒有負起舉證責任,僅代表(如果我們不掌握相關資訊的話)我們對於它的宣稱是否為真的判斷是「不知道」。



兩種對於宣稱的判斷
根據前面,就算一個人做出了宣稱卻沒有負起舉證責任,我們也不能因此判斷它的宣稱為假。然而,我們的確也有一種直覺說,當一個人做了宣稱卻沒有負起舉證責任,我們可以對他在某種意義上做出責難。例如說,當A指控B幹了不名譽的事情,卻舉不出證據,我們可能會判斷說,A是講了假話或者做出了不值得信賴的主張。在這裡我們可以發現,我們對於宣稱至少可以作兩種看起來類似,但內容天差地遠的判斷︰
  1. 我們可以說一個宣稱X不為真、是假的、是錯誤的。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說的是X的內容並不符合事實,X不是一個對於世界的正確描述。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如果我們對於自己的判斷可以提供理據,我們就有理由相信X不是真的。這種判斷,正是前面幾節討論的對象。
  2. 我們也可以說一個宣稱X不值得信賴、缺乏理據。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說的是提出X的人沒有負起舉證責任,也就是說,X並不是伴隨著支持它的理據一起被端出來。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即使我們的判斷是伴隨著理據的(即,說明X為什麼不值得信賴的理據),我們依然無法因此而判斷X的內容不為真。不過至少可以確定的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沒有理由因為X被提出來這件事而相信X的內容。
Perches用「X是無中生有的」來刻劃第二種對於宣稱的判斷,我覺得不太恰當,因為說一個宣稱無中生有似乎蘊含做出宣稱的人不但1.沒提出理據,而且2.是蓄意捏造,而後者是第二種關於宣稱的判斷不必然蘊含的。



本文是我整理和Perches討論時的想法而成的,雖然後來證實是我誤解了他(我以為當Perches說「X是無中生有的」的時候,他的意思是「X不為真」),不過我想這仍然是一篇不錯的分析。

對於Perches和我的原始討論有興趣的人,可以參考︰
舉證責任 (Burden of Proof)
有關舉證責任 --- 回應 KrisSendak
有關舉證責任 --- 再回應 KrisSendak

5 comments:

大聖使徒 said...

整理得好極了!

大聖使徒 said...

『無中生有』是比較中性(一點點)的, 各種假說都可以說是無中生有, 接下來的工作就是去找證據支持。
『造假』則是一個指控。

對於『負存在語句「¬∃X(ΦX)」和全稱命題「∀x(¬ΦX)」等值。而只要我們的邏輯語言夠豐富,一定存在有一個述詞Ψ使得Ψ和Φ的語意完全相反』, 這點我覺得有點問題, 邏輯等價不代表驗證方法相同, 著名的例子是"所有烏鴉都是黑的" 跟 "所有不是黑的的東西都不是烏鴉" 是等價的, 但是一隻白老鼠(不是烏鴉)顯然不是支持原來陳述的證據。 這裡也差不多, 我們有興趣知道的是Φ predicate 的話, 努力去研究 ¬Φ 並不是很直接。

朱家安 said...

謝謝你的回應!

烏鴉悖論是個有意思的問題,我承認直覺上我也會覺得那兩個語句的驗證方法不完全相同*1。不過我想這應該不影響原來的主張,因為我的宣稱沒有強到蘊含"如果a和b在邏輯上等值,那麼a的驗證方法和b一樣",我應該只是說"如果a和b在邏輯上等值而且宣稱a需要負舉證責任,那麼宣稱b也需要負舉證責任"。

*1︰我猜這個悖論的癥結在於自然語言具有一些沒有被符號邏輯捕捉到的性質。

大聖使徒 said...

證明一個宣稱有物理性的証法跟邏輯性的証法, 找 instance 來支持是物理性的, 邏輯性的則不需要, 負存在語句的證明應該要用邏輯性証法, 救是去解釋在一些假設和公理之下, 該事物不可能存在。 我把這個叫做『論據證明』 (proof by argument)。

物理性證明則是 proof by evidence,顯然就無法用來證明負面語句。

朱家安 said...

不過"不存在獨角獸"這種句子就沒辦法被proved by argument。它頂多只能被inductively proved by evidence。

所以,對於那些Φ不蘊含矛盾的「¬∃X(ΦX)」,我們只能指望物理性證實法,或是物理性證偽法。